Thursday, September 9, 2010

北京小区物业参加评优需经公开答辩

  本网快讯(记者马力)今后,北京的小区物业管理想申报为示范项目,须征求一半以上的业主同意,经专家现场考评,物业项目经理还要在业主和专家评委面前公开答辩。今天上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管理办法》,作为《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也将于下月1日起施行。

  市住建委表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是指评定为物业管理示范(四星)项目和物业管理示范(五星)项目。取得示范项目称号满一年且通过五星项目考评的,物业企业可申报参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

  参加考评的项目设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如必须投入使用2年以上,物业服务至少达到三级标准,物业企业在申报前1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投诉等。此外,四星住宅小区项目还要求面积5万平米以上,五星要求8万平米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到85%以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考评的项目,物业企业首先要在相应小区的显著位置至少公示7天。并由业委会征求业主意见,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方可申报。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可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征询意见。结果也应在小区内至少向全体业主公示7天。

  物业项目的考评要经过现场考评关和公开答辩关。由物业管理的行业专家到现场对小区物业资料及档案管理、客服管理等模块评分。现场考评合格的项目将在市住建委及北京物协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最后,申请五星项目的物业公司项目经理还要进行公开答辩,评委是专家和本小区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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