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2, 2011

河北省将选聘3815名大学生“村官”

  本科毕业生报考限定中共党员,村官报名3月15日开始

  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 实习生 任晓虹)昨日,记者获悉,2011年河北省将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3815名。其中,石家庄市296名,承德市168名,张家口市800名,秦皇岛市151名,唐山市348名,廊坊市215名,保定市416名,沧州市383名,衡水市333名,邢台市345名,邯郸市360名。

  本科毕业生报考

  限定中共党员

  据悉,报考大学生“村官”,2011年应届毕业生的选聘条件:(1)全国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授予学士以上学位条件;(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3月1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3)身体健康,适应农村工作需要;(4)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的选聘条件:(1)市、县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是2010年3月及以前选聘,在“村官”岗位工作,且2010年度考核称职的,本人自愿,经原选聘单位推荐同意;“三支一扶”人员和西部志愿者必须服务期满;(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3月15日);非中共党员的硕士以上研究生也可以参加选聘;(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6)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村官”报名

  3月15日开始

  记者了解到,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拔考试各类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报名时间,与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一致,同为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7:00。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按提示进行相关操作。笔试时间也与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一致,同为4月24日。

  选聘上的“村官”

  要在村工作3年

  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作为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选调生和代偿助学贷款的重要依据。当年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任合同。工作期满后,经严格考核,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特别优秀的可提拔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择业前可免费参加一期职业培训。

  (《2011年全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名额分配表》可登录晚报社区网:www.wb0311.com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