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索贿 联手下属 办公室里卖官
海口地税原常务副局长受贿“十八般武艺”
37岁便当上了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助理巡视员,孙斌原本被认为前途无量。
谁曾想,他终究敌不过金钱的诱惑,在7年任职期间,以权谋私,或直接或间接收受企业及个人贿赂82万元
江 舟
近日,有关方面向《法治周末》证实,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助理巡视员(副厅级)孙斌,目前已在海口某监狱中服刑。
这个37岁就升至副厅级的官员,以权敛财,收受贿赂82万元,不久前,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变相索贿
帮忙后要求低价买房
孙斌进入检察机关视线,缘自一封揭发他受贿30万元的检举信直接寄到了海南省人民检察院。
彼时正是轰动一时的海口市地税局窝案陆续被曝光时期。
2009年1月12日,检举材料转到了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有关指令也跟着下达。
根据检举线索,办案人员迅速前往海南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查证。
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该公司总经理王崇九很快便实话实说了。
2005年上半年,海口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检查组一行4人,来到世贸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和土地增值税清查。情急之下,王崇九很快找到时任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助理巡视员的孙斌帮忙疏通关系。
不久,税务检查组就撤走了,王崇九欠下了孙斌一笔人情债。
2005年下半年,孙斌直截了当地提出要低价购买世贸公司开发的世贸雅苑J1栋32B房。
为了还孙斌的人情债,也为了感谢孙斌帮忙疏通关系、撤走了税务检查组,王崇九同意按开盘价每平方米2600元计价的基础上,在交完购房款后再返还孙斌30万元。
2005年12月底,王崇九让妹妹王金平将30万元购房款返还给孙斌。
经查,从王金平的银行账户详单证实,王金平于2005年12月26日从她的账户取了30万元。
摸清情况后,2009年1月13日,孙斌被“请”到检察院,随即被依法刑事拘留。
讯问室内,办案人员问:“孙斌,你因涉嫌受贿罪被我院立案侦查,你是否承认自己有犯罪行为?”
“不知道,我没有干违法犯罪的事,我现在脑子一片空白,什么也记不起来。”孙斌翻来覆去就是这么几句话,接下来就沉默不语,不再谈及自己的问题。
孙斌心存侥幸,对收受贿款的事实闭口不谈。
当听说办案人员已对世贸公司进行了调查时,孙斌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惨白,额头渗出黄豆般汗珠。
在事实和证据面前,他不得不交代“找王崇九以优惠价购买了一套住房,王又返还了自己30万元”的事实。
2009年1月21日,孙斌被依法逮捕。
同流合污
联手下属共同获利
在担任助理巡视员之前,孙斌是海口市地方税务局常务副局长,屈指算来,他在地税系统工作已有9年。
办案人员认为,9年间,孙斌绝不可能只有这一次受贿行为。
恰在此时,检方又收到一份检举孙斌受贿30万元的材料。
原来,早在2004年11月,海南一家干休所将海口市西沙路金利来大厦(烂尾楼工程)转让给海南千禧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5年4月,千禧郎公司向海口市处置积压房地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减免契税24万元,同时还以该干休所的名义申请减免营业税、城建税44万元。
为了加快办理减免税的进度,千禧郎公司总经理王禄安通过孙斌的同学云某找孙斌帮忙。
孙斌信不过云某,也不愿让云某参与其中。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委托下属放心,便让时任海口市地税局龙华分局局长陈小涛(因犯受贿、行贿罪,2010年4月2日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直接和王禄安单线联系。
当陈小涛将此情况透露给王禄安后,一点就通的王禄安很快明白了其中“奥妙”。
几天后,王禄安在海口市新达商务大厦楼下交给陈小涛30万元现金,让陈转送给孙斌。
俗话说,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拿了王禄安30万元的孙斌,很快给海南省地税局农业税管理处处长打电话,明确告诉他,千禧郎公司申请免征契税的事要尽快办理。
2005年6月,在孙斌的直接关照下,海南省地税局批准金利来大厦减免营业税、城建税合计44万元。是年10月,海南省地税局又批准金利来大厦项目减免契税24万元。
在整个减免税办理过程中东奔西忙的陈小涛,也没白忙活,2005年8月间,王禄安在海口市送给陈小涛20万元。
办案人员虽然清楚掌握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但孙斌对此却一再狡辩。起初他称自己没有收到这笔钱;在证人、证据面前,他又辩称,那是他向陈小涛的借款。
“不要自欺欺人了,陈小涛在收受千禧郎公司送钱的问题上,比你有自知之明。”办案人员说。
听了这句话,孙斌顿时感慨“人生似鸟同林宿,大难来时各自飞”。
滥用职权
欲谋官职先送钱
通过两次较量,检察官领教了孙斌的“顽固”,而孙斌也领教了检察官的“执著”。
检察官的讯问工作继续进行。并非等闲之辈的孙斌也在苦思冥想,他得出的结论是:不全部交代,恐怕难以结案。
又挺了几天,孙斌一直固守的拒不交代的“防线”动摇了。
“好,我说。”孙斌瘫坐在椅子上交代了单位3名干部为提升或调整好的工作岗位,而给自己送过7万元现金的事实。
2004年年初,海口市地税局稽查局主任科员陈某为提拔之事找孙斌帮忙,孙斌答应向有关领导推荐他。
2004年5月,陈某被任命为海口市地税局保税区分局局长。后来,陈某为了感谢孙斌并继续得到孙斌的关照,从2005年至2007年,每年春节前,都到孙斌办公室送上1万元现金,3年送了3万元。
同在2004年,海口市地税局保税区分局办税大厅主任黄某,求孙斌帮他调到别的税务分局,孙斌答应帮忙。
2004年10月,黄某被调任海口市地税局建安分局一所任所长。为报答孙斌,2005年春节前,黄某来到孙斌的办公室送上了两万元现金。
交代至此,孙斌面露迟疑。
办案人员明白,孙斌是在做思想斗争,便适时提醒他,“要多争取主动,放弃幻想”。
权衡利弊之下,孙斌交代了另一起犯罪事实。
同在2004年上半年,海口市地税局稽查局副局长翁道军,找孙斌帮忙调整一个好的岗位。2004年6月,翁道军调任海口市地税局建安分局任副局长。为了感谢孙斌的关照,在2005年春节前,翁道军到孙斌的办公室送上了两万元。
然而,这些也并不是孙斌所有的犯罪事实。
利令智昏
办公室里收“红包”
办案人员从同期落网的其他嫌疑人的交代中了解到,孙斌还有问题没有交代。
在办案人员面前,孙斌急切地追问:“莫非,朋友间逢年过节送‘红包’也算问题?”
办案人员不回答,反而单刀直入地问:“海口市地税局副局长王忠(因犯受贿、行贿罪,被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4个春节送了你8万元可有此事?”
这一问,使得孙斌有些不知所措;这一问,也彻底问清醒了孙斌。
不情不愿之下,孙斌交代了其他受贿事实。
他说,2001年至2004年,王忠为了与他搞好关系,每年春节前都到他办公室送两万元“红包”,一共是8万元;海口市地税局建筑安装税收分局一所所长高某,每年春节、中秋节到他办公室送“红包”,一共给了4万元;海口市地税局建安分局为方便开展工作,以局领导班子名义3年间送了他两万元“红包”;海口市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周某按照局长王忠的指示,送给他1万元“红包”。
孙斌一口气交代了这些“红包”之后,辩解称,他收了下属及下属单位的钱,但没给他们谋什么利益。“这纯属朋友间的正常人情往来,不应当算为受贿”。
算不算受贿,法律说了算。
2009年12月14日,海南省第一中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孙斌受贿案。
庭审结束后,孙斌委托家人代为退还全部82万元赃款。
但在法庭上,孙斌当庭翻供。
他辩称:起诉书中关于他收受世贸公司30万元的指控,他没有收到钱,房子是他朋友买的,办手续和回扣他不清楚。起诉书中关于他收受千禧郎公司30万元的指控,他没有收到钱,2005年陈小涛送的30万元,是他向陈小涛借的款;起诉书中指控他收受下属及下属单位的22万元,是正常的人情往来。
尽管孙斌百般抵赖,不愿认罪,进行了一番狡辩,可辩来辩去,却辩不过铁的事实,翻来翻去,推不翻确凿的证据。
2101年4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最终,等待孙斌的将是6年牢狱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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