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曾参选今年香港立法会补选九龙西区议席但落败的林依丽,今年初一与大厦保安发生争执其间,声称遭人触及胸部非礼,之后报警,早前被裁定虚报非礼罪名成立,16日下午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囚2个月,缓刑18个月。
裁判官在判刑时指,案情严重,案件并非一般闹剧,是不负责任的指控,令受害人感到含冤及困扰。但考虑到被告并非有预谋,而且不是完全无中生有,但即使被告身体在事件中有被触碰,但连被告也都不认为是非礼,所以判监的量刑起点恰当。
林依丽今年初在油麻地富裕台寓所地下与男同事偷窃业主立案法团通告,之后她又虚报保安员非礼她,林及男同事昨被裁定三项偷窃罪名不成立,但裁判官认为林称遭非礼的行为是“南辕北辙、不合情理及令人匪夷所思”,故裁定她一项虚报有人犯罪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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