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21, 2011

国务院联合工作组要求彻查“瘦肉精”事件

  本报讯 据《新世纪》周刊报道,屡禁不止的“瘦肉精”近日附身知名肉制品企业双汇集团重现江湖,为中国百姓又上了一堂化学课。

  “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伦特罗(Clenbuterol),是一种白色的结晶粉末。在网上搜索“盐酸克伦特罗”,会发现大量“求购”和“供货”信息。比如,“山东济南山鹏经贸兽药”在其网站上打出了“供应盐酸克伦特罗”的消息。在产品说明中,“山东济南山鹏经贸兽药”标注用途为:“能使猪提高生长速度,增加瘦肉率,猪毛色红润光亮……;屠宰后,肉色鲜红,脂肪层极薄,瘦肉丰满。”

  一位供应商对记者直言,这些盐酸克伦特罗“是用在饲料里的”。一位兽医学者则对记者表示:“使用‘瘦肉精’实际上是行业潜规则。”从记者了解的情况看,使用“瘦肉精”的企业绝不仅止于双汇集团,亦不止于河南,其产销链遍布各地。

  “瘦肉精”何来?

  从前述记者了解的情况看,“瘦肉精”显然并非河南或者双汇的专利,从河南到山东、辽宁、南京,尽管中国法律早已明令禁止,“瘦肉精”阴影仍无处不在,行销全国。这些“瘦肉精”从何而来?

  记者在网络的供货信息中发现,其出售和采购的都是“盐酸克伦特罗原粉”。此外,还有化工厂直接供应盐酸克伦特罗。据了解,无论是人用药还是兽用药,都要经过化合物、化学中间体、原料药和成品药这几个阶段。有些药物在化合物和化学中间体阶段,性质已接近最后的成品药。目前,对原料药和成品药,国家药监局有严格的监管,但对化合物和化学中间体,因其还有药物之外的诸多用途,并无相关管制措施。但这些以化工产品名义生产出的盐酸克伦特罗,有很大一部分,经过各种渠道,成了“瘦肉精”。

  层层关卡形同虚设

  “瘦肉精”来袭,正如“三聚氰胺事件”的翻版,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多头管理问题再次暴露。“这里面一定有检测人员和企业相互勾结的行为。”中国农业大学畜产品加工教授南庆贤对记者说。

  又讯日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到达河南省后,赴实地督促案件查办。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指出,国家明令禁止在生猪养殖中添加“瘦肉精”,对发现的非法制售“瘦肉精”的窝点和渠道,必须坚决查处、依法打击;部分生猪养殖户明知禁用、人为添加,主观恶意显而易见,社会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惩;一些地方对“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行为疏于监管、严重失职,导致“瘦肉精”流入生猪养殖环节,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决不姑息;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动物检验检疫人员执法不严、有法不依、徇私舞弊,与不法分子沆瀣一气,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必须毫不手软、依法严惩。下一步,联合工作组将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督查督办,坚决彻查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