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大中专生看病最高可报13.6万/年
年底前办理居民医保,待遇可追溯到9月1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黄艳 通讯员 戴雨)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在2010年年底前,广州市大中专院校学生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并于次月缴费到账的,可自2010年9月1日起享受本居民医保年度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大中专学生是在明年1月开始办理参保,享受待遇的时间最快则从2月开始,这比12月底前办理要少了5个月的待遇。
据悉,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目前政府资助标准是200元/人·年,年度报销额度最高可达13.6万元。
62万大中专生参保
广州市医保局昨日对广州大中专学生参加医保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了解,大中专学生参保工作启动至今,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教育部门想方设法推动学生参保工作,大中专学生参保率大幅度提高。截至2010年12月中旬,我市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在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人数约62万人,比去年同期增长106%。经统计,目前有23所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保率超过80%。
广州市医保局还为大中专学生参保建立了快速办理绿色通道。大中专学生参保所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学校负责统一审核确认,无需再提供参保学生的个人参保申报表、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同时,还通过采取错峰办理参保登记的方式,避免系统出现塞车,即根据学校参保的“单位编号”最后一位数字,实行单、双日办理业务。
年最高报销13.6万
据悉,为保障大中专院校学生得到较好的医疗保障,2010年广州市不断增加投入,提高待遇标准。政府资助标准由80元/人·年调至100元/人·年,再到目前的200元/人·年,自2008年8月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4.03亿元。
此外,普通门诊专项资金限额支付标准由原来的40元/人·年调至60元/人·年。而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由社平工资的2倍调至3倍,年度报销额度最高可达13.6万元;统筹金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2010年,广州市将重型β地中海贫血门诊治疗、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治疗纳入门诊特定项目范围,门诊慢性病也由原来的7个病种扩大至17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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