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敛财千万的“财神爷”庭审声泪俱下?

  身兼八职的合肥市新站区原财政局长董黎明12年间涉嫌受贿1200余万元,于8月30日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董黎明声泪俱下,坦陈自己在合肥市新站区兢兢业业工作了17年,“我对不起家人、朋友和领导”,“我是家里的长子,母亲年事已高,孩子还小,希望法院能够宽大处理,给我一个照顾家人的机会!”(8月31日 新华网)

  俗话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面对威严的法律和公众唾弃的口水,以及即将失去自由的人生,曾身兼八职、能呼风唤雨的董黎明也一扫昔日的威风,声泪俱下,想起了事业和家人,甚至讫求有一个尽孝的机会,那怜悯之态、悲情之状,莫免令人扼腕和叹息。

  然董真的是真诚忏悔、自我救赎吗其实,对看惯了贪官庭审中“悲泣”表演的公众来说,董的“声泪俱下”不过是贪官的又一次虚伪的庭审表演而已。公诉机关指控董于1997年至2009年间,先后收受贿赂涉嫌受贿数额超过了1200万元,其中最大两笔分别为180万元和1000万元的干股。但董却“坚决”地声称这只是“借款”,并非“受贿”,真正受贿的只有23万元。

  面对敛财上千万铁板钉钉的犯罪事实,董却百般地狡辩,矢口否认,与法律玩起了“迷藏”。一边眼泪双流,企图以可怜之状来博取法律的同情,一边却是千方百计遮掩自己的丑行,不愿、不敢暴露自己肮脏的灵魂和可耻的贪欲,这种矛盾的心态,直白地说明了贪官的“声泪俱下”纯系作秀,为自己的贪腐行径寻找“救命稻草”。只是,这种笨拙的表演多了,让人反感和厌恶,也折射出了贪官的“两面”本性。

  其实,像董之类贪官东窗事发后假惺惺“声泪俱下”的,早已见怪不怪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徐炳松在悔过书中讫求说“官是不能当了,希望能给我几十亩试验田,我用高科技来种田,为国家做点贡献”。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临死时哭道“我是书法家,求你们不要杀我,我就留在这里给你们写字”。而原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接到死刑判决书后哀求道“我上有老下有小,请求给我一条生路”。生命最宝贵,求生的欲望是人的本能。但倘若面对自己犯下的罪孽至死都不能认真反省,这种求生就显得可恶可耻了。

  当然,前车之鉴,后车之师。董的“声泪俱下”也从另一方面告诫官员,为官“手莫伸”。否则,任何悲泣的眼泪都是枉然。陆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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