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执法不知法 山西泽州县法检两院学习条例一问三不知

  中广网太原消息(记者李凡 山西台记者宋晶)条例什么时候颁布的,不知道,条例的执法主体是谁,不知道。最近,山西省人大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行动组在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检查时,泽州县法检两院的执法干警对《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一问三不知,而这样的学习效果,在院领导的工作汇报里却被说成了学习深入人心,取得一定成效。

  8 月26日到27日,山西省人大推进预防职务犯罪行动组来到晋城市检查采访,在与相关部门的座谈中,泽州县检察院检察长连雪堂汇报说,条例颁布以来,全院所有干警在学习条例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取得一定成效,“ 全面开展了学习活动,在网上设立了学习的专栏,在全院掀起了学习的高潮,我们每周五坚持学习制度,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全院人心,我认为我们检察机关从整个班子的学习,班子中心组的学习到每个干警的学习都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在我们全院干警,在执法过程中能自觉的依法办案,在工作中能强化工作作风,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严格要求自己,全院基本形成了一个廉洁勤政,依法办案的好环境。”

  但是,当记者来到泽州县检察院的综合科、反贪局、公诉科、反渎局侦察科,泽州县法院的民庭、刑庭、监察室,随机对干警采访时,得到的回答要么是不知道,要么就是千奇百怪的错误答案,

  记者:这个条例什么时候颁布的?

  “08年的几月我记不太清楚,具体日期忘了,但学习过这是真的。”

  记者:对条例中哪条印象比较深?

  “预防职务犯罪主要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这点抓的比较紧,预防职务犯罪就是从教育入手吧, 这个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主要是看内容了。”

  记者:学了哪些内容?

  “主要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就这些。”

  记者:有学习笔记吗?

  “没有,但学习过。”

  记者:学过几次?

  “学过几次? 一着急,想不起来,咱们到了会议室说行不行,我现在紧张。”

  《条例》的三个执法主体分别是检察、监察、审计机关,但在泽州县检察院,身为执法主体的执法人员,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却是五花八门。

  记者:国家工作人员,条例的执法主体是国有企业,这个条例有三个执法主体,你知道是谁吗?

  “哪三家,他成立了个局呀,是叫什么,职务犯罪局什么的,还有我就记不太清楚了。”

  记者:你们都培训啥了?

  “整个条例都念了一遍,写过个什么条西, 检察机关,社会监督、人大监督,我还没有具体看过,那个我知道可是具体的,因为我们主要是搞诉讼这块的, 预防条例的执法主体,你现在让我说,我一下没法和你说。”

  而当记者问到如何加强执法人员自身的预防职务犯罪意识及能力时,大都一脸茫然,甚至还有一位法院的书记员表示,自已就是搞法律的,无所谓怎么预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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