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30, 2010

央视大火案第二批被告人受审 所获刑期或超前批

央视大火案第二批被告人受审所获刑期或超前批
开庭前有被告人家属来到二中院法庭外等待 摄/记者 曹博远

  今起开审第二批被告人 罪名由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变为销售伪劣产品 一辩护律师指出——央视大火案建材商刑期可能更重

  央视大火案第二批被告人今起受审。记者庭前了解到,由于被指控的罪名发生了变化,这批被告人所获刑期可能会超过第一批被告人的刑期。

  庭前采访

  指控罪名发生变化

  记者在开庭前从有关方面得知,这次出庭受审的被告人基本上是参与央视大楼建设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还有监理公司人员和部分建材的供应商。

  早在2009年年初,这些来自不同单位的被告人就分别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当时他们涉及的罪名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从立案开始,一直到抓捕嫌疑人、移送检察机关都是这个罪名。但在公诉到法院时却变成了另外一个罪名:销售伪劣产品罪。”参与该案件辩护的一名律师告诉记者,他所拿到的公诉书中,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都变成了销售伪劣产品罪。

  据了解,这些被告人中既有生产央视大楼外墙铝板的建材供应商,也有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甚至还有该工程的质量检查人员。

  刑期最高可判无期

  与此前被判处了7年有期徒刑的央视基建办原主任徐威比起来,这次被公诉的多名被告人如果罪名成立,其刑期可能会远远超过7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此前这些被告人所涉嫌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一旦罪名成立,其刑期上限为有期徒刑10年。

  而这次指控的销售伪劣产品罪,其刑期根据不同的销售金额有所不同,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如果这一罪名被最终确定,那么根据建材商供应到央视大楼工地上铝板的价值,这次被公诉的人都将面临十年以上的刑期,建材商的刑期可能更重。”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辩护人说。

  质检员受审 职位最低

  在所有被告人中作为质检员的李书志职位最低。作为一名农民工,李书志的月工资不足两千元。

  对于被控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李书志的辩护律师认为,李作为公司最基层的普通员工,从未接触过采购和销售的相关工作,因此不知道产品为伪劣产品。另外,在发现进场的挤塑板没有检测报告和合格证后,李曾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了汇报。

  所以在该案中,李书志充其量有过失责任,而无任何故意的行为。

  上午现场

  法庭正门从里面锁住

  上午9点半,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二中院第六法庭的门突然打开,法庭工作人员搬来椅子放在辩护人席位上。记者数了一下,共摆放了6把椅子。

  随后,陆续有律师拖着行李箱来到法庭,3名公诉人也来到法庭。

  大约9点40分,被告人的家属来到法庭。见到有记者,一名女性家属急忙捂脸、扭头,躲避拍照。

  此后法庭的正门被从里边锁住,供法官进出的通道外则有法警看守,任何人不得进入。10点庭审正式开始,法警依然不让人靠近法庭。

  幕墙项目原总指挥被诉

  据悉,公诉方围绕起火大楼使用不合格保温板的事实,起诉了8名被告人以及3家被告单位。

  今天,出庭受审的包括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和作为央视配楼幕墙项目总指挥的唐珠创、项目经理谷显树、质检员李书志。检方指控的罪名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一公司副总曾指使他人作伪证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中山盛兴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冯国敏在央视大楼火灾发生后,为防止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中山盛兴公司违规使用挤塑板的情况,在北京市以及广东省中山市等地,分别指使谷显树等人对中山盛兴公司从天匠公司购进挤塑板的情况予以隐瞒,借以逃避法律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冯国敏无视国家法律,为使其单位逃避法律责任,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应当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最高刑期为10年。

  相关链接

  2010年5月10日,央视大火案首批21名被告人在市二中院接受宣判,20人分别被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7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央视新址办原主任徐威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还有一人被免予刑事处罚。

  文/记者 辰光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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