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走了修剪工具
物管:树枝太长危及电线
绿化部门提醒:修修剪剪也得经过审批
居民指着光秃秃的缅桂树非常生气 实习记者缪立鹤/摄
上周五上午,自来水总公司宿舍院子里,小区的几位居民和砍了院子里桂花树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在为修剪树枝的事情争吵不休。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绿化执法中队的工作人员接到市民的举报后,赶到现场处理。
小花园附近报国街7号是昆明自来水总公司的宿舍,小区有几棵1992年栽的缅桂和桂花。今年的桂花开得特别好,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搬来凳子,坐在桂花树下乘凉。
上周三上午,物业公司一位负责绿化的工作人员带着一名工人进了院子,对院子正中央两棵直径10余厘米的桂花树树枝进行了修剪。小区住户卢先生说:“树枝每年都要修,一般只修剪小的枝条,今年物业却要修剪两棵缅桂树的主枝。看到他们要把缅桂的主枝砍掉,院子里好几位居民都去制止,但根本就拦不住。中午,物业还想修剪院子后面的两棵缅桂树,后来我把工具藏起来了,他们才没修成。”一上午的时间里,物业把院子里的两棵粗壮的缅桂树修得只剩下主干,一棵桂花树的枝头也被剪掉了。
小区物业的张经理介绍,修剪桂花树是接到居民的反映后才进行的。原来,桂花树的上方有4根电线,都是通到居民家里的。“前几天,有人反映,打雷时桂花树上方的电线会过电,存在安全隐患。而且两棵缅桂的树枝长得比较开,因为担心刮风的时候,树枝断了砸到人,我们才决定对树枝进行修剪。”
五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绿化执法中队的吴队长说:“不管是街道旁边的树,还是居民小区院子里的树,修剪枝条或者砍树都需要经过园林绿化部门的审批。”《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也有规定:对爬树、摇树、攀枝、断枝、断根的行为,可以处20元至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绿地及其设施赔偿费处以3至5倍的罚款。
五华区绿化执法中队对修剪枝条的物业公司下达了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物业9月6日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首席记者 杨丽菊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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