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人大代表建议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

  “立法限制随意跳槽”引网友热议  投票显示仅一成网友支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实习生 吴梦)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刘庆峰建议,国家应立法限制企业员工随意跳槽,以确保企业培养新员工所花的时间、代价方面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该建议一经媒体报道,立即引发了网友热议。

  截至昨天下午5时,关于应否限制员工跳槽的话题成为新浪微博“热门话题”,超过14万人次的网友参与了对该消息的评论和转载,当中,绝大部分的网友都反对该项建议,并戏谑其是“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约束员工跳槽

  实为促进大学生就业?

  “如果我招聘一个年轻大学生,假如说三年劳动合同他能够完全履行完,企业不担心他违约,那我觉得他就会投入,现在的问题是企业培养他一两年之后他说跳槽就跳槽,没有任何可追究的责任。”在全国两会期间,中国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庆峰主张适当修改现行劳动法部分内容,设定劳动者随意跳槽行为的违约成本,来改变企业不愿意培训新员工的现状,帮助大学毕业生就业。

  他建议,“职业类院校、工科院校,要紧跟时代的脉搏,紧跟企业的需要,了解社会需要什么,特别是跟企业对接。”他也表示不能要求所有的高校对接社会直接的需求,相当一批重点的大学,应该在大学期间就是给学生打基础的,那他有宽泛的知识面,有很多的学习能力,未来进入社会一两年之后,经过磨练也可以做得很好。

  赞成:小企业也是弱者

  昨日,新浪微博就是否同意限制员工跳槽的建议发起投票,仅有一成网友表示同意。

  网友“快乐开心面子”表示,“一般爱跳糟的员工大多都在民营企业,他们的工资及福利都没有事业或国营企业的高,而民营企业的老板通常都只希望他的员工给他创造更多的价值,而不愿意给他的员工多加薪或多谋福利,员工觉得自己的价值得不到体现,就导致了员工选择跳槽。反之,事业或国营的员工由于福利好,跳槽的就少。”

  网友“颠噹730”就表示反对随意跳槽,他说,“企业终究靠人做的,一个熟悉工作的员工能让公司的业务顺利运行,一个稳定的员工团队能保障公司业务的顺畅。如果员工经常跳槽,很多相互关联的系统工作就做不好,甚至延迟、暂停。就比如一个人有一双腿,今天左腿疼,明天右腿痛,出问题的只是一条腿,但受影响的是整个身子。我真的很反对随意跳槽!”而网友“Sinphoney”也替小企业叫屈,他表示很多小公司同样“深受其害”,“搞得好像全社会都认为打工仔是弱者,其实小企业也是弱者啊。”

  反对:员工频跳槽企业应找原因

  在网友的留言中,不少人表示跳槽并不只是员工本身的问题,这是一种双向的关系,企业应该从自身找原因。网友“招财猫nvnv”表示,“把企业不负责任的原因归咎在员工身上,完全的混淆概念。不考虑企业为何无法留住员工,反而约束别人不能往好的方向发展,可笑……”网友“ConanTing”也表示企业应该做负责任的企业,他说“企业不仅应当培训员工,还应该给予合理的待遇以及人文关怀,还必须建立规范的涨薪机制,这才能成为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才有人愿意与之共同进退。那些以为培训了员工,就可以任意摆布员工,不尊重员工人格,毫无信用的企业,没有资格要求立法。”

  也有很多网友表示跳槽跟待遇有很大的关系,原有企业给予的待遇不公平不合理,当然只能跳槽。网友“人生雕刻者”感慨道,“如果一个企业能让所有的员工获得满意,试问员工怎么可能轻易离开?‘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请问,谁又在为企业本身的员工评级不平等或待遇的不平等、用人不善而买单呢!”

  网友“孟思杰”也表示,“如果企业能够自律,如果企业能够让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而且工资的涨幅能够跟上物价和房价涨幅,谁愿意跳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