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10, 2011

我国预计于2015年实现对所有药品的电子监管

      新华社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崔静、晁旭)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吴浈在此间透露,我国预计于2015年实现对所有药品的电子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吴浈是在10日出席由全国政协提案委组织的“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当日,提出有关提案的民主党派、全国政协委员,与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提案承办单位负责人共同与会,对提案进行集中协商办理。

      吴浈说,电子监管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监管方式的一个重要体现。目前全球只有中国实行药品电子监管。通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在药品电子监管方面已取得阶段性成绩,进入成熟阶段。

      据他介绍,我国药品电子监管至今已走过三个阶段,一是开通特殊药品监控系统,对全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现实时监控;二是将第二类精神药品、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等四大类药品纳入药品监管网;三是对307种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全部实行电子监管。

      按照计划,自今年4月1日起,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系统将正式启动。届时,2152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最小包装上都将赋码,所有的基本药物都将拥有唯一的药品“电子身份证”。

      吴浈说,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可以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和追溯,一旦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和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追溯药品去向,控制使用。同时,可以防止假劣药品流入正规渠道。

      在药品质量方面,吴浈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在2010版中国药典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预计在2015年使中国药典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中医药标准达到引领全球发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