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4, 2011

湖北省出台措施鼓励外资设村镇银行

  本报讯(记者王志新 通讯员彭为红 上官晓敏)昨日,省工商局出台《关于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共38条措施,其中扶持网店发展、鼓励外资设立村镇银行等均是全省首次提出。

  《意见》提出为了提供创业就业途径,将扶持网店发展,鼓励自然人在向网站提出申请并提交真实身份信息后,依法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业务。

  《意见》规定,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专利等知识产权增加注册资本的,可不受出资比例的限制;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技术作为出资的,也可以不受出资比例限制。

  同时还规定,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设立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内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其注册资本“零首付”。

  此外,《意见》明确“支持外商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以期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拓宽渠道。

(编辑:SN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