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December 28, 2010

北京居民养老险和福利养老金调整细则发布

  本报讯(记者 陶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上调了,城乡无保障的老年人养老待遇也要提高。下月起福利养老金每月涨至230元。

  今天上午10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发布2011年养老保障调整细则,福利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养老险首次上调,每人每月增30元。

  昨天,本市出台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细则,今天继续发布另外两大人群养老待遇调整办法,其将惠及81万人,财政将增加投入2.9亿元。

  背景

  目前,本市养老保障制度已实现全覆盖,主要分为三大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老年保障制度即福利养老金。

  其中,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已达到167.8万人,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有21万人;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61.5万人。明年起,已领取福利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人员的保障水平,都能得到相应提高。

  方案

  基础养老金:每月增至310元

  据市人力社保局介绍,城乡居民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2011年基础养老金调整后,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每人每月增加30元,增幅10.7%。

  明年,全市将有21万人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预计需要区县财政增加投入0.76亿元。

  福利养老金:每月增至230元

  2011年福利养老金调整后,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每人每月增加30元,增幅15%。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明年全市将有60万人享受福利养老金,预计需要区县财政增加投入2.16亿元。

  答疑

  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上调,将惠及哪些人群?

  答: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就可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008年12月31日前男已年满45周岁、女已年满40周岁的人员(不含本办法实行之后外埠迁入本市户籍的人员),不受15年缴费年限的限制,只需按年缴纳保险费,达到领取年龄,就可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问:福利养老金上调,哪些人受益?

  答:2008年起本市开始对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每人每月发放福利养老金。本市城镇或农村户口、且无社会保障的60岁以上老人都可申领,其中久居外地或者海外的老人,也可委托其他人代其申领。刚满60岁的老人须在六个月内按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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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等不得计入最低工资

  本报讯(记者陶颖)2011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6.7元、每月不低于1160元。市人社局昨天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201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强调公积金等四类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另行支付。

  据悉,该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四类项目

  ●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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