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陈芷伊)昨起顺德区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启动,145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镇(街道)医院及所属的分支机构开始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病人实行零差率销售。这项制度的实施取消了551种药品15%的加成,意味着全区约152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将享受药品进货价,每年将省钱超过6000万元。
顺德增补20种急救药品
为解决市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引导群众小病在社区,顺德出台了《顺德区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和《顺德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首批将覆盖顺德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10家镇(街道)公立医院、135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门诊部等分支机构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对551种国家和省增补目录基本药物执行不加价的零差率销售。
据顺德区副区长、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周爱群解释,零差率销售即指取消15%的药品加成,以进货价卖给参保人,将进一步降低药价,为参保人节省药费支出,市民看病买药将更加便宜。
551种国家和省增补目录的基本药物中,含中成药226种,西药325种。此外,除国家目录的307种、省增补的244种基本药物外,顺德区根据实际增补了20种急救药品。
根据顺德城镇职工特殊门诊的需要,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还可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自选50种以下特殊门诊需要的非基本药物药品,并经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核准后配备和使用,但必须控制用药比例,非基本药物药品须低于药物销售总金额的10%。
财政、社保基金按3:7补贴
据悉,基层医疗机构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增补品种按不高于广东省药品阳光采购挂网价格执行,采购价格包含配送费用,减少了流通环节,确保进货价合理。
据伦教医院院长张敏辉介绍,结合该院今年1—11月的数据,伦教医院目前使用基本药物以内的药品大概占到50%,按照基本门诊参保人数8万人估算,全面启动基本药物制度后将使用药物目录的70%,让利给市民将超过360万元。
顺德约有居民医保人数72万人,职工医保人数80万人,此项制度的实施意味着至少将有152万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将使用全省统一的基本药品价格买到进货价的药品。
让利给市民15%的药品加成,实际上由财政与社保基金按照3:7的比例“埋单”,即30%按属地原则由同级政府财政解决,70%由医保基金解决。按照过去几年政府平均测算的数据显示,这项药品加成的年平均数额约为6000万元,按照财政承担三成来计算,顺德区政府此后至少将为市民“睇数”超过1800万元。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非参保病人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而原来《顺德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药品目录》规定的650种药品,在2011年7月1日前将继续享受定点报销的优惠。
医师故意不使用情节严重或解聘
为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品制度,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昨日召集镇街医院一把手召开会议,明确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镇(街)医院所属的分支机构只能配备基本药物,不得购进除基本药物、顺德区增补药物及经审核的自选药品及门诊药品目录等四项规定品种以外的药品,镇(街)公立医院暂不受目录限制,但必须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此外,顺德要求所有的基层医疗机构必须公示基本药物价格,接受公众监督。参保市民在定点医院看病时购买基本药物价格超过进货价,卫生部门明确市民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
顺德卫生主管部门将尽快健全信息网络化管理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情况实施动态监管,严格控制非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执业医师如故意不使用基本药物,或不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价格的,将由基层医疗机构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或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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