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措施
本报讯 (首席记者梁峡林)为妥善安排好舟曲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省政府8月9日下发了《关于甘南州舟曲县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受灾群众生活安置有关问题的意见》,并明确规定,对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按150元发放生活补助,时限为15天;城乡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
损坏房屋11月底前全修复
据介绍,救助范围是指此次特大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导致住房、吃饭、饮水、穿衣、医疗等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受灾群众,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三孤”人员要作为救助重点。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分三种安置方式:
● 应急安置: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损坏严重而紧急转移到临时安置点,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食品、衣被等,保障其集中安置期间基本生活;
● 过渡期安置:灾情稳定后,鼓励和引导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租借临时住所、政府部门包保等方式,进行分散安置,发放临时性生活救助金,保障其在回迁重建住房或修复损坏住房前的基本生活;
● 入住安置:争取今年入冬前,最迟到明年6月完成倒塌房屋恢复重建;损坏房屋今年11月底前全部修复,使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对入住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应急期每人补助150元
为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吃住等生活问题,省政府还确定了补助政策和标准。应急期救助,对应急安置的受灾群众每人按150元发放生活补助,时限为15天;过渡期救助,每人每天按1斤粮、10元钱发放临时生活救助,时限为3个月,“三孤”人员过渡期为3个月,每人每月按800元发放临时生活救助,过渡期满后,按正常“三孤”人员标准发放补助;每一位因灾遇难人员,对其家属按8000元发放抚慰金及丧葬费;居住房屋倒塌重建补助,农村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需要维修的,每户补助4000元,城市受灾居民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需重建的,每户平均补助2.5万元。省政府要求,在救助受灾群众过程中,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于临时性生活救助费发放,要做好登记造册和存档备案工作。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违规使用救灾款物的要严肃处理。
■ 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
严控非救援人员和车辆进入灾区
本报讯 (首席记者梁峡林)省政府办公厅8月10日发布紧急通知,要求严格控制非直接抗灾救援人员和车辆进入舟曲灾区,以确保救灾工作有序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各市州、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除经省抢险救灾指挥部批准直接参加救援工作需要赴灾区的人员外,近期不要自行安排人员和非救援车辆前往灾区,非抢险救援人员,在现阶段不要自行前往灾区,各级卫生部门近期也暂不要自行安排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前往灾区。对于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和装备,向省民政厅汇总,省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运往灾区。
■ 新闻链接
省发改委400万抢修供水
本报讯 (首席记者梁峡林)为使因泥石流灾害受损的舟曲县城区供水设施得以尽快恢复,省发改委8月10日紧急下达了《舟曲县城区受灾供水设施应急抢修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安排省预算内基建资金400万元,专项用于舟曲县城区打井应急水源设施建设。
交通部门设四站转移群众
本报讯 (记者刘健 通讯员李文恺)8月10日,我省道路运输行业在舟曲灾区两河口、县运管分局、锁儿头、丰迭设四个道路运输服务站,组织小型车辆免费运送群众转移并自愿维持交通秩序。
甘肃保监局灾区理赔提速
本报讯 (记者范海瑞)8月9日,甘肃保监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做好应对舟曲县泥石流灾害工作,要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将赔款第一时间交付到客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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