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2, 2010

给大款介绍情妇伺机诈骗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石义胜 通讯员 谢远香)一对打工夫妇,物色年轻貌美的打工妹介绍给大款当情妇,然后借情妇遭人控制需要钱、同原配解除婚约等名义向大款骗钱。近日,陈某、邓某涉嫌诈骗罪被南山区检察院批捕。

  利用手里“老板”资源赚钱

  陈某、邓某夫妻二人在深圳打工,一直梦想发大财。陈某认识一些有钱的老板,觉得可以好好利用这些“资源”。夫妻俩商量后,决定物色一些年轻漂亮又想被人包养的女子,将她们介绍给老板认识,之后通过这些女子获取男方更为详细的信息,再对男方实施诈骗。

  2008年春节前后,邓某认识了在龙岗一家电子厂务工的女青年郑某,称可以帮她找到赚大钱的工作取得其信任。三个月后,陈某、邓某将郑某带至他们暂住的地方,介绍一些男子给郑某认识,希望通过交往寻机骗钱。2009年3月份,郑某化名“李清”,认识了59岁的男老板郭某。二人交往后,郭某帮郑某介绍了工作,并发展为情人关系,郭某从财物等方面给予郑某很多支持。今年春节前夕,陈某、邓某提出,让郑某编造家人生病、出车祸等事由,骗取郭某财物。郑某对郭某心存感激之心,不想诈骗郭某,拒绝了他们的要求。随后,郑某回了老家,3月份返回深圳后,也没与陈、邓二人联系。

  扮姑妈索要解除婚约费

  5月29日,陈某冒充“李清”的姑妈化名为“杨华丽”,与郭某联系,称“李清”回老家后被人控制了,需要5000元钱用。郭某即让公司财务于5月31日往陈某指定账号上汇去5000元。之后,陈某又以要回老家处理“李清”的事为由,向郭某要2000元,郭某很快让人汇去2000元。6月7日,陈某以要帮“李清”解除婚约,需要5万元为由,第三次向郭某伸手要钱,郭某再度如数汇去款项。

  6月8日21时许,陈某致电郭某,声称“李清”的事情已办好,正和“李清”准备搭乘飞机回深圳。6月9日中午,郭某见“李清”未打电话给他,便致电陈某,显示关机,郭某感觉不对,打电话给“李清”,“李清”回答说没有这样一个姑妈,郭某意识到被骗了,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6月11日,尝到甜头的陈某再次联系郭某,谎称还要5万元才能帮“李清”解除婚约。郭某称公司财务人员不在,汇款不方便,可给她3万元现金,并想当面谈谈“李清”的事。6月11日下午,警方将正在收取诈骗款的陈某及一旁望风的邓某抓获归案,并从邓某身上找出存有近百张年轻女子生活照的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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