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2, 2010

晋中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基本完成

  本报讯 晋中市通过采取“签订两个协议”、分步推进的办法,以做实主体企业、选优管理团队为工作重点,基本完成了全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全市由256座矿井通过兼并重组整合,保留矿井为122座,原产能为7642万吨/年,批准总产能1.068亿吨/年。

  晋中市保留的122座矿井,由24个主体企业控股,其中省级大集团主体10个,重组控股矿井35座,地方主体9个,重组控股煤矿75座,省外及其它主体5个,重组控股煤矿12座。截至5月底,这122座矿井,已换发采矿证117个,被主体企业派出管理团队接管的121座。除34座矿井不需再进行资金实质控股外(14座矿井属重组主体矿井、20座矿井属原集团内部整合),应有88座矿井进行实质性控股,应支付控股金总额112.3亿元,实际到位资金总额106.4亿元,占应付总额的94.7%。全市已复工复产矿井30座,其中复产矿井12座,复工矿井18座。

  晋中市134座整合关闭矿井,有31座矿井以资产折价参股,有103座矿井应予资产补偿,其中已签订整合协议并明确补偿资金总额的矿井96座,应补偿58.1484亿元,截至5月底,已支付现金55.241亿元,占应补偿资金总额的95%。晋中市列入关闭的矿井134座,2009年下达各县(区、市)关闭任务45座,实际实施关闭矿井47座,2010年应关闭矿井为87座,其中9月底前要关闭66座,剩余21座矿井(含过渡期生产的13座矿井)在12月底前关闭。 (苗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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