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实习记者 吴霜)昨日下午,市民韩先生打来电话称,柳条湖公铁桥下,一男子在卖龟,好像是国家级保护动物。
韩先生表示,该男子卖的龟叫“鹰嘴龙尾龟”。
记者在百度搜索发现,“鹰嘴龙尾龟”别名大头平胸龟、大头龟、鹰嘴龟、鹰龟,主要分布在我国南方,是我国淡水龟中最特殊的一种,头不能缩入壳内,其性情凶猛,属我国一级保护物种。因过度捕捞,该物种一度濒临灭绝。
“这只龟挺大,应该有十多岁了,被吊起来卖,看着可怜。你们快去救救它吧!”韩先生说。
17时,柳条湖公铁桥下,一位黑衣男子坐在三块叠起的方砖上,右手抓着一根树枝,顶端吊着一只电话机大小的龟。龟身有一层甲,龟壳光滑,龟嘴比较尖,尾巴约10厘米长。与图片中的“鹰嘴龙尾龟”有几分相似。
卖龟男子操南方口音说,自己卖的是“龙龟”,800元一只,是在浑河上用电鱼网捕获的。该龟是纯野生龟,去甲去壳后吃肉可以大补。对于该龟是否是国家保护动物,男子说:“我哪知道啊!”。
17时5分,一辆大货车经过,男子手一歪,龟从树枝顶端掉了下来,摔在地上挣扎着,男子粗暴地抓起龟,重新吊起。
17时21分,天空下起了雨,男子把龟放下,用脚踢着玩。
记者询问他是否给龟喂过食,男子眉毛一挑:“笑话,我还没吃饭呢,还给它喂食!”
随后,记者拨打了野保站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于是,记者又拨打了110。当柳条湖派出所民警要将他带回派出所后,他突然掏出了一份复印件,上面印有“水生动物饲养许可证”字样。
见此情景,刚刚问过龟价并有意购买的闻先生大呼上当,“他刚才不是还说是野生的吗?原来是养殖的。”
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男子向路人兜售“野生龟”■本报记者 闻英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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