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24, 2010

山东省要求基层医务人员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

      新华社济南7月24日电(记者王海鹰)记者从23日召开的山东省卫生系统医改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这个省出台办法要求基层医务人员的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以此来控制农村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

      据了解,2009年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平均住院费用增长率达到11.01%,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往年。为遏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势头,山东省提出,从现在开始,基层医务人员和科室收入不得与业务收入挂钩,今后,将把收费检查作为发放绩效工资或奖金的必要环节。

      另外,近年来山东省参合农民住院率增长过快,2009年已达到7.51%,部分县市区甚至超过20%,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存在较为严重的门诊转住院现象。

      为控制住院率的不合理增长,山东省提出,各地要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准确掌握入院指征和标准,不得接受不符合住院标准的患者入院。根据乡镇卫生院的技术力量、服务条件、服务数量,核定住院人次限额,并将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今后,山东省将加强对乡镇卫生院住院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挂床住院等行为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新农合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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