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14, 2011

盈江县地震遇难者可获两万元补偿

  云南网讯 (记者 赵岗 汤恒) 据盈江救灾指挥部3月14日晚通报,地震遇难者在之前按民政补偿标准1万元的基础上,可以再得到1万元的补偿。

  通报称,截止14日15时,盈江县接收捐赠款总计8547293.2元,其中已到帐5047293.2元、未到帐3500000元。为救援灾区,中央下拨党费100万元,每位遇难者可再得到补偿1万元,加上之前的民政补偿1万元,盈江“3·10”地震遇难者共计获两万元补偿。

  目前,盈江县已发放9074顶救灾帐篷,针对需转移安置的12.7万灾民来说,目前帐篷仍然紧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