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闻新赏
1930年3月21日,“倒霉”的不止耿德茂一个人。这天晚上,还有两位市民,因为骑自行车,也被带进了警察局。这回,警察的理由也很有意思:这两位骑车没有点灯。第二天的国民党《中央日报》,以《车辆违章案汇志》为题,简短报道了一组小案件,其中就包括这两起“骑车案”。
“第一分驻所第二号守望警杜维德,昨晚值火瓦巷九至十二时岗,见有自行车一辆,并不点灯,遂将该乘骑自行车人朱立本带所。”“又该所第四号守望警张景福昨晚值闺奁营九至十二时岗,约十一时许,见有自行车并不点灯,即将该乘自行车人韩华金带所。经巡官刘本墉分别讯问后,即将其解局,该局即处以罚金释出。”
这位朱立本和另一位市民,一个在火瓦巷、一个在闺奁营,都是因骑车不点灯被抓到。虽然报道中没提是怎么处理朱立本的,不过,大致可以猜到,他也会和另一位一样被处以罚金,然后释放回家。
骑自行车为什么要点灯呢?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询问了南京大学历史系的李良玉教授。李教授说,骑车点灯可能是当时南京市政府出台的规定,详细的情况,可以查阅新近出版的民国时期的《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
市长刘纪文签发市长令
自行车必须装车灯
在南京图书馆,记者顺利找到了《南京特别市市政公报》,目前只出版了1927年的部分内容,厚厚的两本,加起来将近两千页。幸运的是,记者翻了没多久,就翻到了与自行车点灯有关的内容。
1927年6月20日,南京市长刘纪文签发了第255号《南京特别市市政府令》。这份文件称,当时在上海、广州、天津等市,为了避免车辆互相碰擦,一切车辆都装有有色车灯;而在南京,却还没有开始实行这项规定;为此,市政府下令,所有车辆都应从速装上有色车灯;当然,自行车也不例外。
1927年6月27日,刘纪文又签发了第290号《南京特别市市政府令》,再次要求各种车辆入夜必须点灯,并且明令公安局将规定转给市内各警署,加以严厉执行。
1927年6月,国民政府刚刚定都南京,一切法令都需要渐渐完善。可以想见,从1927年到1930年,对于车辆点灯的规定,应该越来越明确和具体。不过,对于这条规定。当时的很多南京市民并不十分了解,今年91岁的杨荣庆老先生,从小就生活在南京,他告诉记者:“点灯的自行车我见过,不过,自行车不点灯要罚款,我倒没听说过。要知道,那时候,很多法律和规定,都执行得不到位。”
自行车为何要点灯
因为当时南京几乎没路灯
原来,自行车点灯是出于安全考虑。可是,当时的南京作为首都,到了夜晚,自然有路灯照明,为何还要自行车点灯呢?杨荣庆说,这可能是因为当时路灯很少,在他的记忆里,那时的南京,“大行宫到杨公井那一段的太平南路很热闹,晚上路灯是亮的,其他地方到了晚上都很黑,小巷子更是不用说了。”
南京大学历史系的李良玉教授告诉记者,上世纪30年代,南京城里,起自下关码头的中山北路-中山路-中山东路一线,是城市的主干道,肯定是有路灯。其他一些重要的次干道,可能也有路灯。但小巷子则大都没有路灯,因为“当时只有一个下关发电厂,如果大大小小马路都装上电灯,电力供应根本跟不上。”而火瓦巷就是一条小巷子,这条南北走向的小路,连通杨公井和娃娃桥,直到今天依旧狭窄。如果晚上没有灯火,在黑黢黢的巷子里骑车,确实不太安全。
《中央日报》上提到的另一个地方叫“闺奁营”,记者询问了身边的很多人,他们表示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记者又搜索网络,在白下区文化局的网站上,发现了一篇有关闺奁营的文章。文中说,闺奁营位于白下区洪武路附近,相传明朝洪武年间,这条巷子曾叫“美人巷”,因皇妃卢氏曾居住在这里而得名。卢妃进宫时,她的金银细软闺中妆奁,摆了整整一条巷子,引来无数百姓观看。后来,军师刘基便将巷子改名为闺奁营。
记者按照文中所讲,前往寻找闺奁营,遗憾的是,闺奁营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马府西街的一位老居民告诉记者,以前的闺奁营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巷子,“位置就是现在的马府西街。”
自行车点的灯什么样
有脚踩发电和电池供电两种
民国时期的老自行车,点的是什么样的灯呢?杨荣庆说,是在自行车龙头上装一个灯泡,有一根电线连到车子后轮,电线连着滚轮,“车子一踩起来,就会摩擦生电,车头的灯自然就亮了。”除了脚踩发电外,还有一种车灯,是用电池供电的。
这种带灯的自行车,当时并不稀奇,而且一直流行了很久。市民刘同乐告诉记者,上世纪60年代,他就骑过带车灯的自行车,“龙头上的灯泡是固定的,照明非常方便。”再后来,随着城市路灯的增加,带灯自行车渐渐退出了人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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