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宜良县蓬莱村一些村民颇为焦虑:他们将新农合医疗证以每本100元的价格,“借”给嘉华医院(民营医院),而院方编造“看病记录”及费用,套取新农合资金。此事最初由宜良县卫生局发现,嘉华医院骗取金额3万多元,卫生局对其进行了5倍罚款。据检察机关调查,被嘉华医院院方胡编看病记录的蓬莱村村民有38人。
据透露,近年来云南省新农合资金频频被侵害,嘉华医院“借”村民医疗证的例子,只是冰山一角。
侵吞公共款项,方式五花八门
昭通市一家精神病医院参加新农合以前,每人每月收取含生活费在内的相关费用约为1500元,参加新农合后,医院对每人每月收取的费用项目与以前一样,但收费金额却高达5000多元。这是通过偏高的住院费用,套取新农合资金。
更让人担忧的是,一些新农合资金管理机构人员参与职务犯罪。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6月,仅半年时间,文山州就查办21件涉嫌新农合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内容涉及贪污、贿赂、渎职等,涉案金额500多万元。
“自己管自己”,如何保廉洁?
新农合资金为何屡遭侵蚀?一个很大的原因是监督机制乏力。
目前,云南省新农合资金总量达数十亿元,定点医疗机构超过1.5万个。如此繁重的管理任务,各级新农合管理与经办机构却人员不足,一些县市根本没有人员编制。这样一来,县级合管办和乡镇级经办机关人员,只能从乡镇卫生院和卫生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其机构主管方也是卫生行政部门。
于是,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疗机构的管理者,在一定程度上又代表农村群众这样的需求方,有时候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自己管自己”,难以监督。另一方面,县乡级新农合管理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同属卫生行政部门下的平级单位,平级之间难以开展监督。此外,涉及监督的审计、药监、工商、物价、卫生等部门之间,信息不通畅,如个别医院因违规被药监或工商部门查处,而卫生部门并不知情,仍保留其新农合定点资格。业内人士透露,云南新农合管理情况在全国并非个案,有的可能比这还严重。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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