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2, 2010

山东潍坊首次按物价水平发放补贴

  本报12月12日讯 (记者 周锦江) 近期物价持续增长,低收入人群价格补贴机制正式启动。12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获悉,潍坊市开始向低保、五保对象发放数十元不等的一次性补贴。这是自2008年11月建立价格补贴机制后,潍坊首次按物价水平发放补贴。

  据了解,潍坊城区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4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15元,农村五保对象参照城市低保对象标准发放。预计潍坊市27.4万名城乡低保户、五保户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00余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约发放220余万元,农村低保对象约发放300余万元,农村五保对象约发放80余万元。

  日前,潍坊市政府专门发文,要求稳定市场,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发放价格补贴。根据城乡低收入居民困难群众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向低收入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2010年第三季度的价格补贴尽快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影响。

  2008年底,潍坊市启动物价与低收入人群补贴联动机制,即根据物价上涨的幅度按季度为低保、五保等低收入人群加福利,上涨程度将由“低收入价格指数”而定。低收入居民生活必需的消费价格变动,对这个消费阶层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以一个指数来反映,即低收入价格指数。当低收入价格指数季度同比平均涨幅超过5%时,享受城乡低保的居民将得到一次性价格补贴。

  记者了解到,潍坊目前城乡低保对象达到130571户、253088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0775户、48167人。今年,全市所有县市区都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在每人每月240元至330元之间,中心城区和开发区提到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今年全部达到或超过1200元。

  潍坊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补贴发放已经在寒亭区率先展开,全市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将在第一时间发放完毕。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