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0, 2010

粤港公布保护知识产权年度合作计划 加强合作

      新华社香港7月30日电 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30日在香港举行第九次会议。专责小组决定加强合作,进一步提高两地公众和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专责小组2010-2011年度合作计划包括:鼓励有产品内销的在粤港资企业申请广东省著名商标;为粤港两地企业举办知识产权研讨会、培训班和交流活动;为两地执法人员举办知识产权专题培训活动。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署长谢肃方表示,欢迎广东省允许有产品内销的在粤港资企业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的安排,相信该措施有助香港企业提升商标价值和建立商誉,从而增强竞争力。他说:“粤港双方将合办知识资本管理培训课程,建立一支由政府官员、知识产权学界和中介机构组成的培训人员团队,协助广东省企业和在粤港资企业全面加强管理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表示,经过双方共同努力,粤港知识产权合作作为一项合作内容已纳入《粤港合作框架协议》,足见两地政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也标志粤港知识产权合作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粤港保护知识产权合作专责小组于2003年8月第六次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后成立,旨在加强粤港两地在知识产权不同范畴的交流和合作,包括推广和教育、培训、执法、调查研究,以及资讯发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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