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7月30日电(记者许雪毅)30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终止林渊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
林渊,福建省长汀县人,曾任长汀县建设局副局长、局长,2005年4月至今任长汀县广电局局长。今年5月,龙岩市纪委监察局在调查长汀县政协副主席张俊铭案件中,发现长汀县广电局局长林渊涉嫌受贿问题。经查,林渊在任长汀县建设局局长、长汀县广电局局长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2万元、港币4.3万元。
鉴于林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林渊的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林渊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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