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2, 2011

强化法律监督实效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宋伟)针对影响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机制性障碍,去年一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强化法律监督。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加强诉讼监督、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为此,我国检察机关从三个方面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实效:首先,诉讼监督范围渐趋完善。针对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不应立案而违法立案的情形进行监督缺乏明确规定现状,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部制定下发《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

  其次,强化了诉讼监督手段。针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手段单一、监督刚性不足的问题,201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再次,健全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强化诉讼监督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