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创的大调解,我个人表示充分理解和赞同。”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法学泰斗梁慧星教授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讨论“两高报告”时,对四川省高院首创的“大调解”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这是目前我国法院系统解决案多人少的高招。
梁慧星教授说:“(四川)刚提出时学界并不是都认同,我之前也没有表态。这两年(我)走了四川三分之一的中院,对法院的做法有了进一步了解,对大调解持肯定态度。”
为什么要开展大调解?梁慧星认为这是新形势下面对案件如潮、案多人少等实际困难,法院提出的高招。“国家大,案件多,法官少,不创新就不能满足人民的需求。因此,四川首创了大调解。现在我理解了,看到了大调解的重大意义,这是一项全社会参与、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机制,我个人充分理解并赞同”。
成都商报记者 郑钰飞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