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十二五”和今年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
新华社南京3月28日电(记者 郑晓奕、刘菊花)工业和信息化部28日公布“十二五”期间和今年我国工业节能减排四大约束性指标。明确2015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别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18%以上和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72%左右;明确今年这四项指标同比要分别降低4%、4%以上和7%左右以及提高2.2个百分点。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28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表示,工业领域将坚决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他透露,工信部正在组织编制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初步确定“十二五”时期拟采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用水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及工业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和氨氮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
他表示,这些指标比去年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初步确定的目标略有调整,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之外,其他三项指标要求更高。当时确定的是“力争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比‘十一五’末均降低16%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5%左右,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76%左右”。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周长益对此的解释是,这次提出的目标属于“踮起脚来够得着”的目标。“工业作为我国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重点领域,应发挥节能减排主体责任,对指标应该有更高要求,如果指标过低,约束力不够,难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苏波认为,完成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一要继续抓好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二要狠抓企业和行业技术进步,三要狠抓企业的节能降耗管理。
周长益表示,各地方将抓紧研究提出今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工信部不对地方提出考核要求,但将加大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协助各地实现确定的目标。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6%,年均下降5.8%,实现节能量7.5亿吨标准煤,以年均6.98%的能耗增长支撑了年均11.57%的工业增长。
工信部明确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四项措施
新华社南京3月28日电(记者 郑晓奕、刘菊花)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28日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工信部将采取四项措施促进节能环保低碳产业的发展。
这四项措施包括:一是围绕“十二五”期间国家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加强规划研究和指导,完善技术装备和产品标准体系;以技术为主线,发展一批需要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技术装备。
二是围绕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装备等重点行业需求,选择一批技术成熟、减排潜力大的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实施一批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
三是支持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技术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龙头企业和配套能力强的服务企业。
四是加快促进产业集聚,在有条件的领域和地区形成若干区位优势突出、集中度高的节能环保低碳园区和产业基地。
“顺应国际产业发展潮流,我国必须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这是工业领域推动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任务。”苏波介绍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全球产业发展呈现新趋势,节能环保、低碳发展成为世界潮流和趋势,许多发达国家凭借资金、技术优势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并将其作为未来产业核心竞争力加以培育。
苏波表示,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低碳产业,要以工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再制造和资源再生产业发展以及传统产业低碳技术改造为支撑,推进技术、装备、产品、服务发展,培育节能环保和低碳技术市场,增强国内企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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