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2, 2010

9月1日起非国IV汽车禁上牌 广州11月执行标准

  中广网广州9月3日消息(记者傅晓勤 何伟奇 广州台肖阳)从本月1日起,广州正式实施国IV燃油标准。刚刚购买的新车以及过户至本地的车辆如果不符合国IV标准,相关部门将不予上牌。车管所方面表示,广州会有2个月的过渡期,11月之后会全面执行国IV标准。

  车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在本市销售、注册登记或转入本市的汽油以及LPG机动车,要执行国IV标准,涉及多个车型。

  不过,广州就暂时不供应IV标准的柴油,原因是有关石油炼化企业的产能,不能够满足广州所需。

  广州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李斌表示,在执行国IV标准之后,8月31日前在广州注册的国Ⅲ车辆的转移登记等操作就不会受到影响。

  车管所提醒:8月31日前已购买,但未办注册登记的国III标准的汽车,可在10月31日前,凭正式发票或签订的购车合同,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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