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蒋家田黑社会案”进行终审宣判:驳回蒋家田、杨菊芬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处其死刑的判决。
去年1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蒋家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出售持有假币罪和诈骗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蒋家田死刑。同时,蒋家田情妇杨菊芬、其父杨国应、手下谢明祥也被判处死刑;负责销售毒品的李文彩被判处死缓,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蒋家田等31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省高院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对蒋家田、杨菊芬、谢明祥、李文彩、蒋满英等人的量刑适当,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省高院二审改判杨国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王风选有期徒刑两年,缓刑4年,处罚金1万元。
记者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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