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九江8月27日电题:江西最大涉黑团伙案落幕 104页判决书罗列27被告11项罪名
作者: 何柳斌 刘婷 罗霞 朱淳兵
8月的九江,秋高气爽。江西九江市修水县市民感叹:“修水的天总算是晴啦!” 这番感言,是针对樊雄峰、樊珍桂为首的黑社会团伙被依法判决而发的。8月27日,为害修水多年的樊雄峰、樊珍桂黑恶势力团伙正式宣告覆灭。
27日上午,中新网记者从长达104页的判决书中了解到,在27名被告人中,年龄最大的是1970年出生,最小的是1990年出生,其中10人属“70后”,17人属于“80后”,除被告人丁均、吴杰、艾向阳、艾向东、王清阳分别来自重庆、湖南外,其余22名被告人全部都是修水县人。27名被告人中有9人犯有前科。
九江市中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种涉黑人员之众、出庭的诉讼代理人之多,在九江实属罕见,单庭审就持续5天时间。为确保庭审安全,九江中院专门成立案件审理专案组,从全市基层法院抽调80多名警力,维护庭审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审判顺利进行。
凶案频发,黑恶团伙初露端倪
2006年11月21日,在修水县大桥镇由该镇村民樊海金开设的赌场中,几名陌生的年轻人突然出现在赌场上,他们凭借自己人多,就围着樊海金强行索要股份,结果遭到了樊海金的拒绝。见樊海金不卖账,其中一名青年立即从身上抽出一把匕首对着樊海金的腹部捅了一刀,随后扬长而去。经抢救治疗及时,樊海金脱离生命危险,但其小肠三分之二被刺破坏死。后经法医鉴定:樊海金伤情为重伤甲级。
2007年6月10日下午,一伙年轻人来到古市镇月塘村傅纬泽等人开设的地下赌场强要股份。在遭到拒绝后,其中一名年轻人与对方发生口角被殴打。随后,双方约好当晚在古市镇月塘村谈判。当晚10时许,双方各自纠集10余人,携带土铳、钢管和砍刀等,在古市镇月塘村油家嘴相遇后发生械斗。械斗中有4人受伤,分别为重伤乙级、轻伤甲级和轻伤乙级。
2008年7月27日晚,又是一伙年轻人在大桥镇将受害人吴建军无故打伤。随后,吴建军在治疗期间,又来了30余人持土铳冲进医院继续对吴建军进行殴打。同年10月18日,这伙年轻人在大桥山口村与受害者樊星文、朱兵等人相遇并发生械斗,樊星文左手前臂被砍断,朱兵左手小指、环指伸指肌腱断裂,四、五掌骨骨折,均构成重伤。
凶案的频频发生,已经引起了修水县警方的注意,并对这一系列的群殴事件展开了秘密的调查。
跨省侦破,带头大哥浮出水面
经过一个多月的秘密侦查,案情的脉络越来越清楚。
大桥镇是地处湘赣边境的一个边远乡镇,治安环境十分复杂,一些违法分子来回在修水县的大桥镇、湖南平江县的龙门镇等地大肆开设“地下赌场”进行赌博,给当地警方打击防范带来许多不便,因赌博带来的打架斗殴事件也时常发生,成了当地一个最不安全因素。
2006年10月的一天下午, 20余名年轻人,手持刀棍分别乘坐两辆面包车到修水县与湖南平江县交界的余段乡樊海金、吴建军等人开设的赌场中强行索要股份,樊海金等人未答应他们的要求,这伙年轻人立刻将赌场砸毁,并威胁不准再开设。
经警方调查,这一系列的群殴案件,有的已结案,有些犯罪分子已被判刑。但参与侦查的公安人员对这些已作出处理的案件重新分析,认为这些都不是孤立的案件,他们均与案件幕后一个叫樊雄峰的人有关,而且每发生一起案子,都是樊雄峰在幕后操纵。至此,一个以樊雄峰为首、涉嫌收取高额劳务费和开设地下赌场的黑恶势力逐渐浮出水面。
警方在侦办系列案件时发现,樊雄峰团伙并不仅因争夺“地下赌场”结怨而痛下杀手?同时,警方还发现该团伙为控制修水至深圳坪山客运线路,涉嫌多起其他方面的犯罪。由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该团伙分别在广东、湖南、江西三省犯案。于是,修水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由于案件重大,此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组织严密,入要红包出则受罚
中新网记者了解到,该团伙组织结构严密、分工明确,并形成了许多不成文的规定:加入组织必须包“红包”拜见老大;不得吸食毒品;所有成员必须听从老大安排,不得出卖、背叛兄弟或者自行退出组织,否则将受到残酷的惩罚。统一购买刀具、枪支,统一进行保管,遇到事情的时候,统一行动。
樊雄峰、樊珍桂系该黑社会性质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负责对停靠在深圳坪山车站“修水客运班线”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由被告人卢冰卿、陈为民签订委托合同、非法收取停靠在深圳坪山车站内“坪山至修水”客运车辆的客运劳务费和保管该组织的专业作案工具枪支及刀具;樊辉、樊江、丁均等人作为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利用手下“马仔”采取威胁、暴力等手段稳固该组织在车站的强势地位;何雄文、卢志锋、吴占雄等人作为该组织的重要成员,充当“马仔”角色。
为了稳固自己在该组织中的地位,樊雄峰、樊珍桂还为他们的“马仔”发放工资、零用钱、提供集中食宿,让团伙成员参加车站管理,责维护车站秩序,支持收费系统有效运转,形成共同的利益体。
多年来,他们以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以违法犯罪为手段,以有组织犯罪为表现形式,逐渐形成了以樊雄峰、樊珍桂为组织、领导者,结构层次清晰,成员分工明确,骨干成员相对稳定,人数众多,纪律明确,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暴力敛财,开赌场分红
九江市中级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自2003年修水至惠东的长途客运班线开通,该班线客车途经深圳坪山时,出现了同修水大桥至深圳坪山班线争抢客源的现象,卢冰卿、陈为民等人为了团伙垄断收取劳务费,达到非法控制的目的。他们先是非法取得了在深圳坪山车站办理修水班车进站业务后,又将惠东线的客运班车并入坪山车站修水班线合并运营,强行收取二条客运班线上四辆客车高额劳务费、进站费、电话费、行李费,致使二条班线上的股东利益蒙受重大损失。
2005年3月2日,樊雄峰得知自己的“宿敌”朱某等人要从修水来坪山后,便纠集樊江、丁均、樊辉等人赶到广东从化市鳌头镇西向村“湘赣客运饭店”,将朱某的同伙王某砍伤。事后,樊雄峰等人支付王某10万元医疗费而协商“私了”。
除了在深圳坪山车站通过强迫交易牟取巨额非法利益,樊雄峰还授意“马仔”卢大平、朱云、何雄文等人在修水、平江等地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樊珍桂、樊四保、艾向东、艾向阳等人开设赌场,一方面为手下的“马仔”谋取福利,还让“马仔”们参股分红,各个“马仔”轮流看场子、维护赌场秩序,每人每天领取100至300元不等的工资;一方面从赌场抽取费用为违法犯罪的组织成员提供经济帮助,以期维护犯罪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樊雄峰、樊珍桂团伙通过控制修水至深圳坪山客运线路后,又通过提高收费标准,不给班线上股东结算票款等低劣手段逼迫他们让步,最终达到在客运班车上低价收购股权的目的。
2003年以来,为维护组织的强势地位,樊雄峰团伙成员依仗庞大的黑恶势力,共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案件数十起,疯狂地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多人轻伤、轻微伤,并毁坏汽车4辆,气焰十分嚣张。
九江市中院对这起重大涉黑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11项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樊雄峰、樊珍桂为首的该黑社会团伙27名被告人死缓、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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