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ly 31, 2010

不孝女借高利贷不还 老母被迫卖房替她还债

  晨报讯42岁中年女人杜晓霞,长期没有工作也不愿意找工作,平时靠借高利贷维持生计。忽然有一天,她萌生了开服装店自个当老板的念头,为筹集本钱,她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租房信息,40天内连续骗倒11人,成功骗得4万余元。今年7月23日,杜晓霞被南京鼓楼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年迈老母卖房帮她还高利贷

  杜晓霞,1968年出生,南京市人,早年与丈夫离婚后带着女儿生活,平日住地下室靠吃低保和东挪西借过日子。尽管如此,杜晓霞不但没有危机感,反而整天游手好闲,还特别迷恋上网。年迈的母亲和亲友劝她找点事做,但她以身体不适为由,不予理会。

  因为只借不还,近年来亲友们疏远了杜晓霞。为了维持生活和消费,她前后以自己和他人的名义办了十多张信用卡。但由于信用缺失,恶意透支的这条路也被堵死了,她开始不计后果地借高利贷,债务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再后来,放贷人追着她索债,杜晓霞被逼得走投无路,称:“我钱没有,只有命一条,你们如果等不起,那就找我妈要去吧!”

  杜晓霞的老母亲住在鼓楼区工人新村,这么多年来,老人攒下的一点养老钱都被女儿“吸”干了。老人哪里能想到,许多债务人按照女儿的“点拨”,纷纷跑到她这边来讨债,弄得她不堪其扰。万般无奈之下,去年12月初,老人只得将工人新村自己名下的房子卖掉,拿到48万元房款后,替不争气的女儿偿还了六七万元的高利贷,剩下的钱她到别处买了房子,以求过个安静日子。

  拿母亲已售房连骗11人

  母亲卖掉居住多年的房子为自己还清高利贷,这曾让杜晓霞萌生过一丝愧意,她总算有了个正经打算———开服装店。可问题是,上哪儿筹集做生意的本钱呢?一筹莫展之时,杜晓霞忽然想到,母亲的房子还有两个月才交付买房人,她决定利用这个空当,到网上发布虚假租房信息,以套取租房人的租金及押金来实现开店的目的。

  “鼓楼区工人新村有一套43平方米的房子,7楼的2楼,精装修,月租金1100元,季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去年12月16日,杜晓霞在南京一家房地产网上首次发布出租信息,此前她已准备好伪造的“两证”。看到出租房屋地段较好,精装修,且租金又不贵,一时间,前来看房的人真不少。凡有人联系看房时,杜晓霞就支走母亲,以免露出破绽。一个名叫王婷的外地女孩,因大学毕业后留在南京发展,一心想租杜晓霞的房子。双方洽谈时,杜晓霞主动出示“两证”,王婷信以为真,12月17日即与杜晓霞签订了租房协议,并支付了2个季度的房屋租金及押金共7000元。

  接下来,杜晓霞频繁更换联系方式,一再到网上故伎重演。从去年12月17日到今年1月27日的短短40天内,她一口气骗倒11人,得款4万余元。骗上瘾的杜晓霞还虚构自己是下关区五塘新村某幢603室房屋所有权人(其实是其前夫的房子),骗了其中一人3500元。然而纸包不住火,最早上当的人相继来讨说法,杜晓霞没办法,只好退了4名被骗者的款项。不过,来晚的人可就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她已经无钱可退。

  >>>法官提醒不要轻信网上租房信息

  事实上,杜晓霞根本没把骗来的钱用在开店上,而是自己挥霍掉了。今年3月3日,她被捉拿归案,年迈的母亲得知女儿干了一桩桩缺德事,一生与人为善的老人差点气出病来。警方最终认定,除去杜晓霞已退还4人的租房费用外,她还涉嫌诈骗7起7人,涉及金额3.35万元。受审时,谈到诈骗犯罪为何能接连得手,杜晓霞称:“受害人租房心切,他们太好骗了。”法院以诈骗罪当庭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网上租房避免上当受骗,不仅需要练就‘火眼金睛’,而且不能心太急。要认真考察验证出租方提供信息的真伪,在正式签订合同、支付押金和租金前,凡一时吃不准,可到房产局查阅有关信息。”主审法官李丽媛提醒。(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作者:缪汤 自庆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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