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7月31日电(记者霍小龙、张涛)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下半年,河北将按照国家6部门、省8部门关于高校毕业生推进行动有关要求,高效便捷地做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确保其全年实际就业率达到80%以上。
河北省一方面将继续按照国家各部委关于高校毕业生推进行动有关要求,落实好支持鼓励大学生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优惠政策。比如,大学生在择业期间享受免费档案管理、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另一方面,通过“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并明确其服务期间的待遇、社保及期满续聘等政策。此外,对近几年毕业的大学生挨家入户进行调查,了解其就业意愿,以便有针对性地帮扶。
据统计,2010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人数为32.5万人,实现就业人数为20.49万人,就业人数增加了2.45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就业率提高了2.59个百分点。截至7月1日,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率为70.13%,其中研究生就业率为59.51%,本科生就业率为77.99%,专科生就业率为6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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