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住房交易部分费用五一起减免

  本报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备受市场关注的住房交易费用终于有了新的调整。自五一起住房交易的部分费用有不同程度的减免,而且开发商的工程招标以及部分建设项目收费也有下调。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41亿元。《通知》明确取消及降低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

  降低或规范的建设项目收费主要包括:一是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实行上限控制。各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同时,发改委也要求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房地产的收费也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另外,对开发商参与5亿元以上项目的招标费用也有所下降。如中标金额在100亿元以上为0.004%,而此前为0.01%。《通知》还要求各地应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及各类涉房收费项目的清理规范力度,要严禁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擅自或变相收取相关审查费、服务费等,确保降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