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亮 记者 赵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日前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并已印发实施。今年立法和监督工作计划是省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确保“十二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对全年地方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总体安排,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
立法
审议、修订12部法规草案,开展10个立法项目调研: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办法(修订);陕西省价格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陕西省食品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国防教育条例(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订);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
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就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西咸新区条例、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专利保护条例、精神卫生条例、森林公园管理条例、果业发展条例、财政预算管理条例、审计条例等10个立法项目进行调研。
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着力改进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专家咨询、论证、立法听证、网上征求意见等做法,扩大地方立法的社会参与度。继续选择1—2部重要法规草案组织开展立法听证。建立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
监督
听取和审议12项专项工作报告;组织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我省物价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省“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省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0年省级财政决算和201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0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高院关于办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3至6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年还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搞好劳动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执法检查。
在审议决算报告时,将按照监督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的审查重点选择若干问题开展专题询问,请省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并回答询问。
为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加强常委会已决定事项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探索完善常委会决议决定事项和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制度。依法将有关监督事项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增强监督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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