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rch 23, 2011

女子为还高利贷诈骗300万

  本报讯(记者王鹏昊)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的女子金某,为了晋升店长,向高利贷借款百余万来充当自己的工作业绩。在自己无力偿还后,金某便谎称能买到便宜的回迁房、小产权房,向亲戚诈骗300余万。昨天,怀柔检察院透露,金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公诉。

  2003年,女子金某来到怀柔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工作期间,金某为晋升店长,多次向高利贷借款,后因无力偿还,遂萌生了诈骗自家亲戚的念头。在与婆婆闲聊时,金某谎称自己能买到便宜的小产权房及回迁房,信以为真的婆婆不仅自己掏钱购买,还将此事告诉了亲友邓某等人。以帮邓某低价购买回迁房、办理房产证为由,金某共骗取其房款四十余万元。为避免邓某怀疑,金某谎称购买后已帮其将房屋出租,并向邓某支付了租金共计一万余元。随后,因邓某多次催促交付相关证件,金某便伪造了一本房产证给邓某。

  去年7月,邓某到丰台区住建委咨询时发现被骗,向警方报案。事后,民警通过调查将金某抓获。据检察官介绍,金某以相同手法还骗取其婆婆一百三十余万元,骗取其丈夫的舅舅、舅妈一百四十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