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义务监督 为“大树”找“虫子” 争当新闻媒体的“啄木鸟”
云南网讯(记者 方民)云南省在进一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实施责任媒体工程建设中,在全国首创建立媒体义务监督员机制,一年来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对我省的舆论环境的向好和媒体的成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去年11月,我省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我省媒体在新闻宣传中存在问题的监督和整治力度,引领舆论,省委宣传部、省记协、省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公开向省内征集了120名媒体义务监督员,制定了《云南媒体义务监督员章程》,该项制度的建立,首开媒体接受社会监督的先河,这是云南媒体和新闻队伍建设上的一项创举。
这项制度的建立曾被质疑,问题的焦点在于媒体监督社会的同时,媒体自身需不需要被社会监督。
媒体监督员们通过自己的劳动,做到了队伍精,问题准,有质量,成效显。从错别字,笔误到重大差错,监督员们对媒体存在的问题做到了责任监督,媒体同行普遍认为,监督是一种爱护,媒体的形象需要自身维护,同时也需要外在的监督,媒体这棵参天大树,需要有“啄木鸟”为它“叼”出“虫子”。媒体同时也欢迎广大读者监督。
中宣部领导充分肯定云南建设媒体义务监督员的做法,一年来,非议和质疑的声音少了,赞扬之声多了。媒体同仁普遍认为,话语权作为一种权力也需要被监督,今年以来,媒体义务监督员对虚假报道低俗广告等不良现象进行了监督,相关部门及时将建议向各新闻单位反馈,促使新闻单位整改。现在,媒体义务监督员已经成为新闻主管部门指导和管理新闻宣传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媒体改进新闻报道的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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