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山东莒县的27岁男青年李某在失恋后,强迫路遇的女孩月月(化名)做其女朋友,遭到拒绝后,他竟然把女孩骗进了小树林……
强奸女孩后,他还以为女孩肯定会做他的女朋友,就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不过,月月向警方报了警。日前,在月月的配合下,城阳警方成功“钓”出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以涉嫌强奸刑事拘留。
傍晚遇见“热心人”
来青岛投奔姐姐、姐夫的月月来了多日,工作的事一直没有着落。7月28日傍晚,她来到街头的超市闲逛,无意间遇见一男青年。男青年看到他后,热情地上前搭讪。
这名自称名叫“王刚”的男青年开始吹嘘自己。两人站在超市门口聊得热火朝天,月月看到王刚什么都懂,还叫上了“王哥”。聊天中,“王哥”好心地问起了月月的工作。得知月月没有工作后,他拍着胸脯保证,帮月月找到工作。
随后,“王刚”以去一家熟悉的工厂,可以去看看为名,拉着月月朝夜色中走去。
求爱不成 男子变脸
很快,“王刚”带着月月走到了一片树林旁,月月犹豫起来。可是,“王刚”说,他很熟悉地形,穿过小树林就到了。
犹豫再三,月月跟着“王刚”走进了小树林。“王刚”望着四下无人,突然转身,一脸笑容地说起了情话,“在超市门前第一眼我就注意到了你,你长得那么秀丽,做我的女朋友吧。”
月月发现情况不对后,转身就跑。不过,她被“王刚”一把拉住了,无奈之下,月月大喊。
男青年发现月月大喊后,马上变脸说,“再喊就要你好看”。随后,月月被男青年拖进了树林深处,强奸了她。
当两人走出小树林时,“王刚”以为“生米煮成了熟饭”,月月肯定会做他的女朋友,就还在信誓旦旦地说:“我们做朋友吧,你住在哪里,工作的事情你放心包在我身上。”
分手时,“王刚”还给了月月一个电话号码,“这是我的手机号”。
强奸女孩,是因为自己失恋
第二天一早,月月就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7月29日晚,抓捕民警的目光紧紧盯住男青年和月月初次见面的超市,月月在电话中和“王哥”约好晚上七点老地方见,可过了七点,还迟迟不见他出现。过了几分钟,守候民警在远处胡同发现一名四处张望的男子,准备上前盘查时,男子撒腿就跑,经围堵将其抓获。逃跑男子就是前来约会的“王哥”。
经审查,“王哥”真名李某,27岁,莒县人,刚来青岛没几天,也正在找工作。李某说:自己本来一直在老家务农,因和女朋友分手后心情低落跑了出来,当在超市见到月月时眼前一亮,当被拒绝时想起甩了自己的前女友,就气不打一处来,于是就强暴了她。
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全部供认不讳,但还口口声声称是想真心和月月交男女朋友。当民警反问,“有这样交朋友的吗?报着假名、欺骗找工作、随后耍流氓?”面对民警的反问,李某哑口无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城安宣 记者 王磊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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