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August 4, 2010

央视女记者被撞案一审宣判 肇事司机车主均被判5年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博)今年3月,央视女记者刘薇与江西青年曾庆香,在高速上携手救人被撞身亡。事后,经交警认定,肇事大货车司机负全责。今天上午,昌平法院一审宣判,肇事司机和车主,因犯交通肇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今年3月9日晚,北京昌平北六环,周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左前轮突然爆胎,车翻至中心护栏上,车内所载煤矸石抛撒于行车道内。此时,央视女记者刘薇驾驶“新甲壳虫”轿车途经此处,轧煤矸石后失控翻车,被困车内,被经过此处的曾庆香发现救出。

  然而,就在此时,又有贺某驾驶“夏利”车轧煤矸石失控后翻车,曾庆香与刘薇联手抢救贺某。施救过程中,两人又被一辆金杯客车撞倒,曾刘当场死亡,四车损坏。

  经昌平交通支队认定,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周某负全部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定,周某和赵某的行为,均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此判两人有期徒刑5年。

  宣判后,两人介绍,大货爆胎后,两人尽力防止新事故发生。因此,两人认为量刑过重,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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