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黑导游”邬敬民在央视节目中再爆行业内幕
“海南环岛6天5晚常规品质游,准四星标准,价格0元;5天4晚,价格-50元。”看到这样的海南旅游报价单,您会心动吗?不要以为这是天方夜谭,素有“揭黑导游”之称的邬敬民,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大家看法》周末节目《我建议》的录制现场,就给现场观众展示了这样一份有关海南旅游的宣传材料。
邬敬民,原来是深圳的一名导游,有着十多年的从业经验,2005年,他自称有感于旅游行业规范管理的种种问题,开始在网上以真名发表文章《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个导游的自白》,大胆披露国内旅游业界存在的种种不正当行为,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其后一直到2008年,他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向国家的旅游主管部门递交自己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的看法和建议。2008年之后,邬敬民逐渐淡出了公众的视野。
之所以要在沉寂三年之后,再次现身揭露旅游市场的行业内幕,邬敬民告诉记者,最近发生的一系列诸如“香港导游阿珍事件”、“海南导游训示游客事件”让他觉得国内的旅游市场距离规范、有序仍然还有很大距离,作为业内人士,有必要把其中的一些不合理的地方公之于众,以获得全社会的关注,来共同寻求解决之道。
明令禁止却大量存在 “零团费、负团费” 阴魂不散
邬敬民在节目中首先给观众展示了一份以海南团队旅游为内容的宣传广告,记者发现,其中一个包含了“6天5晚、准四星标准”的环岛常规品质游,报价竟然是0元。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如果消费者选择这个团队,就可以免费游海南了呢?邬敬民告诉记者,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这份宣传广告不是针对普通游客的,而是只在全国的旅行社系统内部发行,这个0元的价格是针对组织游客到海南旅游的外地旅行社的。也就是说,“假如你们在北京报了这个常规品质游来海南,不管你们在北京交了多少钱的团费,北京的旅行社把你们送到海南以后,一般都是由海南当地的旅行社负责您在海南6天5晚的吃喝拉撒住,但是,北京的旅行社不用支付任何费用给海南的旅行社。”
显而易见,在这样的交易中,海南本地的旅行社是要吃亏的,但是,为什么这些旅行社还会主动打出广告,吸引外地的旅行社来洽谈合作呢?邬敬民给记者道出了其中的原委:“比如说你们在海南吃喝拉撒住的五天,大概是需要600块钱的话,有可能我作为旅行社要出200块钱,剩下400块谁来出呢?大巴的司机要出100,购物店也要出300。”而旅行社、大巴司机和购物商店自然不会白白为游客的行程买单,利用各种手段让游客购物,自然就成为他们赚取利润的重要途径。
据记者了解,2009年5月1日,由国务院第4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旅行社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应当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不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不得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虽然早已制定了相关的禁止性规定,但是让人啼笑皆非的是,邬敬民出示的这份有关海南旅游的宣传材料,竟然是在2010年3月15日,也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天发行的。
购物商店提供给旅行社的回扣因游客地域不同而差别巨大
在节目录制过程中,邬敬民还向现场观众展示了另外一份旅行社的内部资料,上边的内容显示:马来西亚57元,北京25元,海南10元。那么这些钱数又代表什么意思呢?邬敬民告诉记者,这是一家位于海南的专门卖菜刀的购物商店,提供给旅行社的回扣清单。其中“马来西亚57元”是指,如果旅行社带马来西亚的游客到这家商店购买菜刀,每带进来一名游客,商店就会首先支付旅行社57元的佣金;每带进来一名来自北京的游客,商店会支付25元;由于海南本地人了解情况,不容易上当,所以每带来一名来自海南的游客,商店只会支付给旅行社10元的佣金。
除了提供不菲的佣金,邬敬民还告诉记者,这些购物商店所贩卖的产品大多都缺乏质量的保证。“这些菜刀说是军工产品,后来查处了是三无产品,原价35块钱一套,结果卖给游客两三百块钱一套,回家一砍就烂掉了。”记者也注意到,邬敬民提到的这种在旅游景点,以“军工产品”为名贩卖假冒伪劣菜刀的事情,早在今年的6月20日,央视财经频道就曾专门做过相关报道;海南省旅游委综合整治小组也在今年2月查封过一家餐具公司的销售点。
团队旅游中的自费项目是旅行社利润的重要来源
除了想尽各种办法让游客进入购物店消费,邬敬民在《我建议》中还提到,作为地接社的旅行社赚取利润的途径还有很重要的一条,那就是积极给游客推荐自费旅游项目,并且在很多的时候,旅行社在自费项目上获得的利润甚至远远超过让游客购物。例如到海南旅游,潜水是很多旅行团都会推荐游客参加的自费项目,而这样的自费项目也都会在旅行合同中详细标明,但是,游客往往并不知道这些自费项目的实际价值是多少。“ 海南潜水很有名,基本上市场价都是卖380块钱一个人,实际上给旅行社最低的价只有50块钱;还有例如到分界州岛,票面价格是148元,是物价局核发的,但实际上它收旅行社的价格只有35块钱每个人。”面对如此悬殊的价格差,邬敬民认为,旅行社肯定会不遗余力地向游客推荐自费项目,而往往并不会考虑它的实际内涵和质量。
监管不力是导致游客与旅行社纠纷不断的主要原因
邬敬民告诉记者,他所提到的这些行业内的所谓“潜规则”,有些早已经是众人皆知的事情了。2009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对其中相关的情况都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和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禁止“低价恶意竞争”和“禁止商业贿赂”的相关规定,但是正是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才使得这样的所谓行业“潜规则”屡禁不绝。同时,邬敬民还指出,香港导游阿珍辱骂游客事件发生之后,社会舆论将矛头过多地对准了导游阿珍的“凶恶”言语,其实,通过社会舆论的关注,查找到产生这种纠纷的制度原因和行业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才是避免行业丑闻再次发生的最好办法。
对于邬敬民的观点,同样参与节目录制的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以及来自桂林的资深旅游从业者张博也表示了赞同,他们认为,除了监管不到位,旅行社的成立门槛过低导致同业间的竞争异常激烈、旅游从业者的薪资得不到保障等等也都是造成国内团队游市场混乱的主要原因,而这些原因通常情况下都会通过导游展现出来。因此,如果这些制度方面的原因不能得到很好解决,频繁出现游客和导游交恶的事件也就不足为奇了。
那么,如何解决目前国内团队旅游市场存在的这些“行业内幕”,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一些业内的专家也在 《大家看法》周末节目《我建议》中表达了对于这些问题的建议,时事评论员郭松民指出,应该切实做到两个 “及时”,也就是说“第一,游客的投诉能够及时得到处理;第二,就是游客对这个旅行社的投诉能够及时地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比如说在网上发布出来,让游客知道哪些旅行社存在坑人的行为。”而针对导游的生存现状,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德谦也指出,加强对“零团费和负团费”进行监管和查处的同时,导游的基本薪资必须得到保障,同时也有必要在国内推行给付“小费”的制度。来自桂林的资深旅游从业者张博甚至大胆地提出,可以考虑立法将购物从团队旅游的行程安排中分离出去,不允许旅行社有组织购物的行为,以便于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监管和查处。参加节目录制的全国人大法工委副巡视员、著名法学家河山表示,嘉宾提到的这些建议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很有帮助,也必将促进旅游市场的进一步规范。
另据记者了解,从2009年12月份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起草工作已经正式拉开帷幕,今年一到五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已经在全国多个城市组织了相关的立法调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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