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9, 2010

辽宁:政府不再直接经管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新华社沈阳7月29日电(记者陈梦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殿纯28日在沈阳表示,辽宁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由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投资者、管理者、经营者,转变为行业法规制定者、规划编制者、投资引导者、市场培育者和行为监督者。

      在由辽宁省政务公开办举行的辽宁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张殿纯说,辽宁将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监管,稳步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推进环卫作业队伍的企业转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经营权,包括垃圾收集、分捡、储运、处理等作业进行公开招标,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争,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通过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纳社会资源参与垃圾处理设施经营,吸引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体制。

      他表示,现有垃圾处理企业(单位)也要转变经营管理体制,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各种运营方式,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截至2009年底,辽宁省已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3座,日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11695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59.87%。今年初,辽宁省提出,用两年时间,在全省建设4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实现全省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全覆盖。

      据张殿纯介绍,辽宁此次大规模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原则上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新建项目一律要求达到国家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评价二级以上标准。

      此外,在今年年底前,辽宁全省市(县)还要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支付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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