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先兵/摄业主用来堵门的车上贴上了标语
昨天上午9点左右,安宁城区内的金色半岛小区出现了一起“堵门事件”,该小区数十位业主将自家的车停在了小区2号门处,堵住了2号门所有车辆的进出。业主们声称,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该小区地下车库收费标准高达每月360-400元,超出了政府指导价的一倍左右,引起了业主们的严重不满。
中午12点,堵在小区2号门的业主还没散去。据在场的一位业主说,小区物管公司曾在10月19日就发过一份通知,表示要将小区内未出售的部分车位进行出租,租金为400元/月。这个通知很快遭到了小区业主的反对,第二天早上,就有部分业主在小区门口自发堵门。最终在安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此事才得以平息,并决定在11月3日,由物管、开发商、业主三方共同商议停车位租金价格。但到了11月3日,开发商却没有露面。经过物管公司与开发商电话沟通,最终将租金价格暂定在了360元/月,这个价格同样遭到了业主的反对。12月3日,物管公司又贴出一纸通知,表示自12月11日起,小区内地下车库的租金价格为400元/月,包年可优惠至360元/月,临时停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
昨天是物管通知收费开始的第一天。早上8点半左右,该小区2栋2单元的张先生开车出门,待他回到小区半小时后再次出小区时,就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要求交费。张先生表示,当时小区保安并未出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而且提供的发票上也没有公章。为此,张先生便执意要保安提供盖有公章的发票。争执之际,涌过来的业主越来越多。由于大家都对小区停车收费高的问题很是不满,不一会儿,不少业主都将自家的车开到了小区2号门,将门堵了起来,一些业主进出都只能由1号门通过。
一名业主表示,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标准已远远超过昆明市发改委制定的指导收费价。在这位业主出示的一份由安宁市发改局下发的《关于金色半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上可以看到,对于小区内停车收费的标准,安宁市发改委要求该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按《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而现在小区的停车收费标准已超出了政府指导价的一倍。”
该小区物业公司经理王廷魁表示,小区共有600余个地下车位,没有安排临时路边停车点。这些车位已向业主出售了400余个,余下的近200个车位是由开发商(安宁创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给物管公司进行代租的,价格标准同样是由开发商提供,物管公司只是遵照执行。“车位是由开发商出资修建,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收多少都是开发商定,并不用遵照政府指导价,也不需要向物价部门备案。”
经过小区业主的抗议,虽然物管公司最终将价格调整到了300元/月,但对业主来说,这个价格仍大幅超出政府指导价。而王经理却表示:“300元已是最低标准,开发商已经是按成本出租了,不会再进行调整。”
13:30左右,记者致电该小区一位业主,得知堵门人群已散去,但问题仍未解决。
□新闻助读
2005年,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机动车停车收费发布了《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并于2005年4月10日起执行。对于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标准,《规定》第六条明确表明:“住宅小区内的停放场地(含室内和室外停放场地)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小型客、货车室内停车收费的政府指导价为150元/月,上下浮动不得超过30%。
记者刘先兵 (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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