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September 20, 2010

中国在纳米技术社会和伦理研究领域取得进展

中国在纳米技术社会和伦理研究领域取得进展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樊春良

  积极应对纳米技术社会和伦理问题

  作者:樊春良

  本文系《中国社会科学报》第 125 期特别策划 “ 学科交汇视野下的纳米伦理 ” 文章之一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纳米技术发展迅速,成为引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领域之一。人们普遍认为,纳米技术的发展将会在材料、生物技术、医药、电子、工程、传感、航空、食品质量、环境监测和气象学等方面得到广泛的应用,甚至带来革命性的变革。但是,纳米技术的发展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且可能会带来一些社会和伦理问题。在发展和使用新兴的纳米技术满足人类和社会紧迫需要的同时,如何充分而合理地去预见和减轻不利的影响或未曾想到的结果,已成为各国政府和科学界关注和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国际上把纳米技术发展带来的环境、健康、安全、伦理、教育以及其他社会问题通称为纳米技术的社会和伦理问题。根据美国国家纳米技术行动计划,纳米技术的社会和伦理问题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纳米技术的环境、健康和安全议题。主要指纳米技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毒性及风险,主要包括纳米微粒的危害与暴露风险两个焦点。二是纳米技术相关的教育活动,包括大学本科生和中学的教育,以及科普活动。三是纳米技术的伦理、法律和其他社会问题。例如,纳米研究材料的制造和检验应该遵守什么样的准则?如何更安全地使用纳米材料?如何让消费者获得充分的信息,并赢得消费者的信任?纳米技术有关的实验室和劳动场所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

  国际上对纳米技术的发展已形成一个理念——负责任地发展纳米技术,即保持最大程度地促进纳米技术满足人类和社会紧迫需要的同时,充分并合理地尽力去预见和减轻不利的影响或未曾想到的结果。在这样一个理念之下,发达国家应对和解决纳米技术社会和伦理问题,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在国家政策层面,出台相关的战略和政策文件,为各方提供指导;制定和发布伦理规范;开展纳米技术社会与伦理问题的研究;开展科学与社会对话。

  中国在纳米技术的社会和伦理研究领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在安全性研究方面,中国科学界开展得较早,几乎与国际科学界同步,2001年11月,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开始组建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实验室。2003年,纳米生物效应与纳米安全性开放实验室成立。2006年6月,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纳米生物效应与安全性联合实验室成立。自成立以来,该实验室在纳米材料对生物与环境的影响研究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在2003年和200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分别设立了碳纳米材料的毒理学效应和纳米材料生态与环境效应的重大项目。“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和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都设置有关于纳米材料生物的重大项目。中国科学院也在知识创新工程重大创新方向项目中,设立了纳米材料应用安全议题的项目。

  在学术会议方面,近几年,香山会议两次举办以探讨纳米风险为主题的会议,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毒理学会与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合作举办了三次关于纳米毒理学与纳米安全的会议,这些会议促进了纳米毒理学、纳米生物效应、纳米安全性及评价等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使更多的人开始注意纳米这项新技术的风险和安全性问题。

  在纳米技术的伦理、教育以及其他社会议题方面,近年来取得一些进展。在2008年举行的第二届全国生命伦理学年会上,首次把纳米伦理学作为一个专题。2009年1月14—15日,由英国研究理事会举办的中英研讨会“纳米:治理与创新——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任务”(Nano: Regulation & Innovation: The Role of the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在北京举行,来自英国的9名专家和中国10多名专家对纳米科技所面临的多重挑战和人文社会学家的作用进行了深入研讨。

  2009年11月29—30日,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科学技术与工程伦理专业委员会与国家纳米研究中心在大连联合举办了 “纳米科学技术与伦理”的跨学科学术研讨会。但是,从总体上讲,在纳米技术的伦理、教育以及其他社会议题方面,中国学术界研究与国外差距较大,亟须加强。

  本期特别策划采写工作组:童力、舒建军、郭烁、许航、张潇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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