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7日讯 台湾医师泄漏病患病历,未来可能面临更重的行政处分。国民党“立委”蒋乃辛提案修正“医疗法”,医师未依法或未经同意泄漏病历,将处10万至50万元(新台币,下同)罚款,是现行罚则的2倍。
据“中央社”报道,依现行“医疗法”规定,医师泄漏病历可处5万至25万元罚款。2009年12月间,就曾发生医师林政诚因泄漏女子孙仲瑜减重病历,遭台北市卫生局以泄漏病人隐私、违反“医师法”为由,对林政诚处10万元罚款。
蒋乃辛认为,病历是涉及病患个人身体健康与私密领域的医疗资讯,医疗人员在职务范围内必须要保密;但是目前的罚则太轻,对医疗人员来说不痛不痒。为了落实保障病患个人隐私权益,提案修法要求医疗人员在病历控管时,非依法或经当事人书面同意不得泄漏,违者罚则提高2倍,可处10万元至50万元罚款。
蒋乃辛提案中,也同步修法要求医疗机构应以中文建立病历,正式将“医疗中文化”明文规定在“医疗法”中;但也另外规定,如果病历资料无法确实以中文表达,得以外文加注。
此外,对于外界质疑病患申请病历的收费太高,蒋乃辛提案中也规定,医疗机构提供病历复制、病历摘要、检查报告资料等,应该以复制与摘要的“成本”为限,由病人负担,相关收费标准由主管机关定之。
据悉,蒋乃辛提案目前正连署中,预计“立法院”24日开议后正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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