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7, 2010

昆明《结婚证》《生育证》将一起办

  一直以来,育龄夫妻在生育之前都要携带相关证明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准生证,手续较为繁琐。今后,这样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善。昨日上午,昆明召开了关于优化《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听证会。

  之前办理《生育服务证》,如果是第一个孩子,要在女方怀孕三个月后才能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计生委办理,而在办理过程中则需要夫妻双方提供相应的户籍证明以及婚育证明。对于一些原籍在省外的夫妻来说,回原籍所在地办理相关婚育证明可能耽误较长时间,一旦孩子出生,而《生育服务证》还没有办下来,根据相应条例就会受到一定处罚。

  新拟订的优化《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中,放宽了办理的时间,只要育龄夫妻双方属于初婚未生育,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完结婚登记后,就可在一旁的计划生育便民窗口填写一份《夫妻婚育状况承诺书》,之后就可领取《生育服务证》了。这样一来,对于一些需要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证明的夫妻来说,就有了更加充分的时间。对于户口在主城四区的育龄夫妻来说,在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则只需要签署一份《夫妻婚育状况承诺书》。

  梁琨据昆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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