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 2010

坠井事故 谁来“埋单”

  昨日,本报《打得了“暗战”,躲不过“陷阱”》一文中,报道了吊车工人王超工地摸黑作业,不慎掉入13米基础井,全身多处骨折一事。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安徽省立医院,发现王超身上的伤需要做多个手术。但面对高额的医疗费,王超的家属发现,她们找不到负责的单位为这起事故“埋单”。

  在医院,王超的妻子告诉记者,医生替王超做了多个手术,但他还没完全恢复意识,而且暂时还不能吃东西。

  据悉,王超自8月1日凌晨送往医院,到现在已花费了3万多元的医疗费,这些钱都是其家人支付的。

  王超的家人向记者透露,事故之所以会发生,一方面是因为工地没有照明,另一方面是由于基础井没有盖子,“正常的工地夜间施工都应开照明灯的,同时,如果有井盖人也不会掉下去,因此我们认为事故主要责任应该还是由瑶海区东七城中村改造工地来负责。但是,该公司人员只在事发当晚来医院看望过王超,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而且到现在为止,工地一方也没有拿出一分钱的医药费。”

  林琳 本报记者 向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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