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5, 2010

昆明公示让座不谢等49种不文明或违法行为

  8月5日记者从市创建办获悉:近期,昆明市将接受中央文明办组织的第二次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为了规范昆明市市民的各种不文明行为,相关部门列出了五个方面共49条不文明或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在适当的时候将在媒体上以图片、影像等形式进行曝光,以达到教育、引导和规范的作用。

  曝光内容包括不文明行为、交通违章、私搭乱建、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五个方面。

  不文明行为: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垃圾,乱丢烟头;乱贴乱画,乱发小广告;随地吐痰,随处吐口香糖;上公交车不自觉排队、推搡拥挤;在公共车上抢座,不礼让老幼、孕妇,让座不谢;在禁烟区吸烟;高声喧哗,说脏话、粗话;醉酒闹事;损坏市政公共设施;踩踏、破坏绿化带;高空掷物;向车窗外乱扔果皮、垃圾、杂物;在公园或街头长凳、石阶上睡觉;宠物扰人或任由宠物随处大小便;随处晾晒衣物影响市容;乱摆摊点、漫摊经营、占道经营;街道社区、单位院落、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在阳台、楼道乱堆杂物。

  交通违章方面:车辆、行人闯红灯;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乱停乱放车辆;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交通护栏;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人行横道、过街通道(天桥)、广场骑行;乱鸣喇叭;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随意穿插车流;酒后或疲劳驾驶;超速或超载行驶;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机动车;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密闭,泼洒渣土污染路面等。

  此外,私搭乱建、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等等不文明行为或违法行为都有可能被曝光。 (都市时报 记者毛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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