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力争未来三年超限超载率严控2%以内
今后我省公路上行驶车辆最高车货总重不得超过55吨,对于超限超载的车辆,不但要强制卸载,还将处以最高10000元的罚款。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昨日对本月上旬我省召开的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情况通报,目前我省已经投入6000万元资金用于治理车辆“两超”,成为近年来投入力度最大的查超行动,力争在未来三年将我省的货运车辆“两超”率控制在2%以内。
现状
每年因“两超”损失高达10亿
据省交通厅副厅长康仲明介绍,根据近两年的治超工作经验,超限运输已成为损坏我省公路设施的最大杀手,在煤矿、铁矿等矿山比较集中的州市,有的公路设计使用年限是15年,但由于大量的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的行驶,这些公路的使用年限不到一年。“每年因为两超车辆,公路损坏造成的损失高达10个亿。”康仲明说,“货车超限超载还特别容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所以我们要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力争未来三年将我省的货运车辆两超率控制在2%以内。”
根据相关规定,凡在我省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辆轴载质量必须严格遵循的规定是:二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30吨,四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40吨,五轴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车货总重不超过55吨。
康仲明表示,根据学习山西治理两超的经验,我省在今后的治超工作中,全省范围内的大型装载源头将派相关部门驻守和巡查,对于为实现超载而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将实行强行恢复、拆解和销毁。
处罚
违章3次以上 将被吊销“两证”
据悉,对于超限超载车辆,执法部门将对车辆营运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进行违章登记,违章3次以上(含3次)的,将被吊销证件。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定,我省对于两超车辆的处罚标准为:超过限定标准10%以内的,免除处罚;超过10%以上20%以内的,处500元罚款;20%至50%的,处1000元罚款;超过50%至100%的,处2000元的罚款;超过限定标准100%的,处5000元的罚款;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车辆,处10000元的罚款。
据康仲明介绍,此次我省两超治理工作还将扩展到货物,除强制卸载外,还将按省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收取卸载劳务费和货物保管费。卸载货物保管3日,3日后由执法机构拍卖,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另外,为了让相关政策落到实处,省政府还将与各州市人民政府签订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奖惩措施。
本报记者 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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