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3, 2010

温州一房开老板雇凶杀人被判死缓

  核心提示:

  温州网讯 浙江东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牛分公司董事长戴金强因雇凶伤人致死,又挪用单位资金2600多万元,被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去年5月11日凌晨,王某被一伙人用乱刀砍倒在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戴海洲(已判刑)等人很快落网。他供认是自己雇凶砍杀王某的。在警方审讯中,戴海洲最终供出此事是戴金强指使。戴海洲说,戴金强与王某有矛盾,戴金强让他叫人把王某砍残废了,这样王某就没实力与其抗衡了。

  浙江东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乌牛分公司是戴金强与他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的,公司开发永嘉乌牛世纪名门商住楼。2008年3月至2009年6月,戴金强利用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便利,挪用该公司2600多万元,借贷给他人或归自己个人使用。

  法院认为,戴金强指使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1人死亡,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而且此案是两伙黑恶势力之间因多种利益纠葛引发的雇凶伤害案,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同时戴还构成挪用资金罪,两罪并罚,判其死缓。

  据了解,戴金强,51岁,曾是永嘉乌牛企业协会会长,过去曾向当地教育部门捐资。潘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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